《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汇总七篇)》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通用7篇)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1
广大居(村)民朋友: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频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20xx年相关数据显示,冬春火灾高发明显多于夏秋,特别是春节期间为全年的火灾高峰。夜间亡人集中,10时至20时是全天的火灾多发期。住宅火灾亡人占比较高,住宅火灾的起数只占总数的34.5%,但亡人占总数的73.8%。电气仍是引发火灾的首要原因,较大以上火灾有三分之一系电气原因引起,且以电气线路故障居多。电动车成为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隐患,全国全年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亡57人。
当前临近春节,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幅增加,是居民住宅火灾发生的高峰期。为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现提醒全市居(村)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牢记以下消防安全重点事项,时刻保持警惕:
1.切勿卧床吸烟。不要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卧床的老人或病人吸烟,应有人照顾,如临时有其他事情,应将烟头熄灭后再离开。
2.定期检查电器。使用家用电器时,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经常搬运或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
3.取暖注意看守。使用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时,做到通电时有人看守,避免长时间通电烤燃附近可燃物,或因发热温度过高而自燃。
4.电动车莫“惹火”。充电时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品,时间不超过10小时;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避免线路老化造成短路等事故。
5.厨房动火留人。烧水、做饭时人不要离开,食用油、毛巾、抹布等可燃物,要摆放在离灶具较远的地方,抽油烟机要定期清洗。
6.重视儿童***。家长要耐心地向孩子们讲清楚***的危险性,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7.畅通“生命通道”。时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私家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8.做到“三清三关”。日常生活中为防止火灾发生,及时消除家庭火灾隐患,要做到“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气源。”
9.掌握逃生技能。学习掌握火灾自救逃生基本常识,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10.记牢报警流程。发现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路口接迎消防车。
消防安全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安定。广大居(村)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2
全镇村(居)民朋友们:
目前,杨柳飞絮已进入盛飞期,加之当前气温升高,北京通州区漷县镇街头出现了“四月飞雪”的场景。杨柳飞絮、堆积遇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为切实做好杨柳絮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降低因杨柳絮堆积问题引发的火灾风险,请各位村(居)民朋友高度重视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禁随意丢弃烟头,杜绝大人、儿童***,禁止采取点燃的方式对杨柳絮进行清理。
二是各社会单位要加大对单位周边杨柳絮、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可以用水浇湿,或用黄沙、泥土进行掩盖。加强值班人员巡查、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三是有电焊、切割、抛光等作业的企业及加油站,应提高警惕防止火星引燃杨柳絮。
四是各村委会要加大洒水车、小型消防车的湿化频次,扩大湿化范围,及时清理杨柳絮、杂草等可燃物。
五是家里厨房要及时加装纱窗、勤打扫,防止在做饭时产生的明火将飘入的杨柳絮引燃。
六是室外充电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旁,更要注意及时清理可燃物,消除隐患。
七是私家车主应加强车辆保养,防止飞絮大量堆积在汽车发动机舱内,引发火灾。
八是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拨打镇义务消防队报警电话。
1.漷县义务消防队电话:
2.觅子店义务消防队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农户朋友们:
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野外用火要格外小心,特别是野外放羊点火取暖、烧荒、烧秸秆、烧垃圾极易引发火灾。为切实加强秋季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敦煌市转渠口镇人民政府提醒广大农户充分认识野外烧荒的危害性,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禁止烧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4
全镇村(居)民朋友们:
目前,杨柳飞絮已进入盛飞期,加之当前气温升高,北京通州区漷县镇街头出现了“四月飞雪”的场景。杨柳飞絮、堆积遇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为切实做好杨柳絮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降低因杨柳絮堆积问题引发的火灾风险,请各位村(居)民朋友高度重视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禁随意丢弃烟头,杜绝大人、儿童***,禁止采取点燃的方式对杨柳絮进行清理。
二是各社会单位要加大对单位周边杨柳絮、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可以用水浇湿,或用黄沙、泥土进行掩盖。加强值班人员巡查、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三是有电焊、切割、抛光等作业的企业及加油站,应提高警惕防止火星引燃杨柳絮。
四是各村委会要加大洒水车、小型消防车的湿化频次,扩大湿化范围,及时清理杨柳絮、杂草等可燃物。
五是家里厨房要及时加装纱窗、勤打扫,防止在做饭时产生的明火将飘入的杨柳絮引燃。
六是室外充电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旁,更要注意及时清理可燃物,消除隐患。
七是私家车主应加强车辆保养,防止飞絮大量堆积在汽车发动机舱内,引发火灾。
八是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拨打镇义务消防队报警电话。
1.漷县义务消防队电话:
2.觅子店义务消防队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5
广大村民朋友们:
春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是火灾多发季,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家园,上坝镇党委、政府提醒全镇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身边的火灾隐患,防火靠大家,安全你我他。
一、遵章守规,防火当先。请广大村民自觉强化防火意识,严格遵守春季防火相关规定,严禁带明火进入林区。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镇政府和相关部门。
二、从我做起,禁烧秸秆。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上坝镇全域内严禁在自家责任田、村组内焚烧秸秆、放火烧荒。同时严禁在自然村内、沟渠、路边堆放秸秆。对造成火灾事故、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阵以待,严防死守。镇党委、政府加大巡查力度,成立专门的春季防火工作巡查小组、巡逻队,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和看管,请广大村民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安全,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
“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主动参与和支持全镇秸秆禁烧、春季防火工作,为共同维护和建设美好上坝贡献更大的力量!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农户朋友们:
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野外用火要格外小心,特别是野外放羊点火取暖、烧荒、烧秸秆、烧垃圾极易引发火灾。为切实加强秋季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敦煌市转渠口镇人民政府提醒广大农户充分认识野外烧荒的.危害性,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禁止烧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消防安全一封信 篇7
广大村民朋友们:
春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是火灾多发季,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家园,上坝镇党委、政府提醒全镇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身边的火灾隐患,防火靠大家,安全你我他。
一、遵章守规,防火当先。请广大村民自觉强化防火意识,严格遵守春季防火相关规定,严禁带明火进入林区。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镇政府和相关部门。
二、从我做起,禁烧秸秆。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上坝镇全域内严禁在自家责任田、村组内焚烧秸秆、放火烧荒。同时严禁在自然村内、沟渠、路边堆放秸秆。对造成火灾事故、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阵以待,严防死守。镇党委、政府加大巡查力度,成立专门的春季防火工作巡查小组、巡逻队,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和看管,请广大村民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安全,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
“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主动参与和支持全镇秸秆禁烧、春季防火工作,为共同维护和建设美好上坝贡献更大的力量!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