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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章程实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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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章程(精选31篇)

中学学校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第一中学,简称为“一中”。英文表述为。

第四条 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xx村xx街号,邮政邮编为;官方网址为;官方公众

第五条 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估。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

第七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学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招收学生,招生规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人数为准。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条 学校实施校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制度,拓展教育视野,发展师生综合素质,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对帮扶薄弱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和校史室,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五条 学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组织起草学校章程,主持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三)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

(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学校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实施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校长办公会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研究处理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组成,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咨询和民主参与机构,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 学校实施党委监督制度。学校党委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党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等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根据民主原则,选举工会委员成立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组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同意,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联系工会小组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工会的职权是:

(一)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好监督智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作用;

(五)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遵守和健全工会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学术性研究与评议机构,成员由师德师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公正履职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学校课程研发、课题研究、学生生涯规划、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行动规划;

(二)在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学术咨询、指导、评估等作用;

(三)负责教师职称初评,特级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者其他学术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推荐;

(四)参与新教师招聘工作,对选聘教师的教学水平、专业素养进行考核评议,并提供公正意见;

(五)完成其他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按岗定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产生。

第二十七条 学校依法组成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富有校本特色的层级德育课程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展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发并优化校本课程。开设科学素养类、人文素养类、身心健康类、生活技能类、学科拓展类五大类校本课程。

(四)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重视学生特长培养,鼓励“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大力培养定向越野、篮球、足球、田径、跆拳道、声乐、舞蹈、美术等特色人才。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全面管理工作,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确保学科教育质量。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所在年级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二)学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将班级制与导师制有效结合,不断完善“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全员育人机制,形成良好的班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学校实施内部督导制度,校长聘任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督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学校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学生“三自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制度,充分发挥团委会、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作用。

(五)学校努力推进走班制教学管理,形成以生为本的个性化课程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制度。

(一)实施教学常规督查制度。严格常规教学管理,科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落实教学计划制订、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检测、质量分析、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实施“四级”课题研究,即省级以上课题、市级课题、校级课题和自主小课题。

(三)优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先学后教、精讲精练、学案导学、当堂达标”教学策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建立健全实验、信息、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教学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学生成长指导制度,对学生的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和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努力构建 “智慧校园”,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功能室建设,努力发挥现代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满足教育、教学和文化建设需要,满足师生自主发展需要。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和习惯。

第四章 学生

第三十三条 凡在本校就读,并按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 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依规自主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和主题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各级各类学生自主管理的岗位竞选,如学生会与团委、年级与班级、社团等自主管理的岗位;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六)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制度,开展多元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提升。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施“校园之星”评选制度,设立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艺术之星、文学之星、科技之星、体育之星、实践之星等各类奖励,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多元成才。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实施助学金发放制度,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咨询制度,重视心理活动室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章 教职工

第四十一条 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十二条 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公正获得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评价,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三)公平获得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机会;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七)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七)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四十五条 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办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专业发展服务制度,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岗位晋级制度。岗位级别聘任、职称评定、评优等做到程序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三) 学校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职工专业成长。

(四)学校设立“六星教职工”奖(即教学之星、服务之星、导师之星、科研之星、青蓝之星、班主任之星),定期进行表彰。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十八条 学校努力丰富教育资源,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四十九条 学校实行家长委员会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选举产生班级、年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适度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管理,定期与班主任、年级组、教育处进行沟通交流。

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或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五十条 学校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合作。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一条 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十三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七章 经费、资产与后勤

第五十四条 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学校实行财务预算制度。

第五十五条 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 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五十七条 学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条 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八章 学校标识和校庆日

第六十一条 学校校徽核心理念为“奠定基础,奠定人格,照亮前程,照亮社会”,以灯泡为造型元素,融入“C、T、1、中”和标志。

第六十二条 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校徽。

第六十三条 学校校庆日为10月2日。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按照本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成员提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章程自xx市教育局核准之后生效,自学校向社会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学学校章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保洁人员或委托保洁公司具体实施。

三、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群众性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不同形式,经常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与卫生管理的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护校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重环境与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保洁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校园环境管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所有广告、海报、消息等应一律张贴在广告栏内,严禁在校园墙壁、公共设施或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刻及钉挂物品。在校园内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厨窗、标志牌及悬挂过街条幅等须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且应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由有关单位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六、因建设等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施工的,须提前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护墙(栏)或者围布遮挡,有文明标识,护栏或围布以外不准施工或堆放物料。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运渣土,清理和平整场地。

七、在校园内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书报亭应经学院统一规划、布置,校内严禁叫卖、饲养家畜家禽。

八、禁止在校园内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

十、校园内水电暖、通讯设施及道路、场坪等地,有关部门应经常巡视,及时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校园卫生管理及设施建设

十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校内主要环境道路、人行道、花坛绿地及生活区,由后勤服务公司校园管理中心负责。

(二)建筑施工工地由国资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交工验收。

(三)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院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各单位负责。

十二、校内道路及人行道等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清扫,做到全天保洁,清扫作业应避开师生员工上下班(课)和人流高峰时间。

十三、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三)乱扔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四)冲洗车辆;

(五)在会议室、办公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十四、食堂、食品出售店(点)等饮食和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由公司相应中心负责管理。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的单位,必须根据市防疫站的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四章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十五、校内生活垃圾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收集和倾倒,并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校内经营性或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位以及家属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收费清运,须向后勤服务公司交纳卫生管理费。

十六、校内各单位、家属区住户在工程建设、维修和装修时应按规定交纳垃圾清运费或自行清运。

十七、医院及有关单位产生的易燃、有毒和含有放射性及危险性的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随处遗弃、倾倒。

十八、清运垃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

(二)装运现场必须清扫干净;

(三)清运中不得沿途遗撒。

十九、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第五章工作质量标准

二十、环境卫生

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夏季雨后一天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一天内清完,中雪三天内清完,大雪五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得在路面堆积。

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两天内清完,中雪六天内清完,大雪十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能在路面堆积。

3、土地面:每天清扫一遍,保持干净。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更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

4、硬化地面: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雨后一日无成片积水,冬季无积雪。

5、果皮箱: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垃圾清运:垃圾道、桶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焚烧树叶、杂草等物。垃圾点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运,无散落垃圾。

7、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8、其它:校园清扫范围内所有地方保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核,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乱钉牌匾。

二十一、楼内卫生

1、厕所: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大便池通畅,无污迹;门窗、窗台、玻璃、暖气、灯具干净;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各种设施完好;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冬季(包括寒暑假期间)注意检查门窗,注意厕所室内保温,防止上下水系统冻结。

2、楼道楼梯: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垃圾道无堆积、堵塞现象。

中学学校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建设需要,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质,促进学校持续、健康、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市x中学,英文表述为。

第三条 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路号,邮政编码为,官方网址为;微信公众号为。

第四条学校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是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办学活动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同时,为学校提供经费支持,尊重学校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非法干扰。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在教师招聘、学生招生、中层干部任免、经费管理、办学行为等方面,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和推进自主管理模式,建设与两型社会相适应的、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改革创新示范学校。

第六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均按照教育局招生政策招生,办学规模为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

第七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策略,传承x中学办学优秀传统,按照“和谐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国际化发展”的发展思路,践行“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成材先成人”的育人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成为人格健全、基础扎实、个性突出、具备主动发展意识和终生学习能力的人。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xx市x中学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推行教职工民主管理,实行教师治学。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x中学优秀的文化传统,丰富两型理念内涵,建设富有x中学特色内涵的校园文化。

第十二条 学校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和学术交流。建立国际教育交流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教研、财务后勤等工作。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处理和决定日常事务;

(四)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

(六)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负责职权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七)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八)协调和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互相配合,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十)行使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主持下的决策机构。由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纪检委员组成。校务委员会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学校重要事项时,应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最后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学校党委依照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实施监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和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定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建设责任制,领导重视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八)主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党内监督机构,依据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享有以下职权:

(一)审议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民主原则,由工会成员选举产生。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学校工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精神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五)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六)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依法成立共青团组织,学校共青团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活动,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开展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活动。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重要的依靠力量。学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保障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其委员由学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热爱并关心学生、具有履职能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委员由校长聘任,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四年,可连选连任。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负责特级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者其他学术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推荐;负责对教师学术水平进行咨询、评议和裁决;

(二)对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等进行研究与论证,并提供指导性意见;

(三)指导建立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供咨询和进行评定,提出解决方案;

(四)讨论由校长或校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教学事宜,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学校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的岗位职责由校务会研究决定,实行分级管理。

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以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选拔任用。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主管副校长主抓。建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教育教学职能部门,建立校级干部牵头,中层干部领办,各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

(一)教育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德育、班主任管理和团队工作;

(二)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执行课程计划,负责基本教学环节的全程管理;

(三)教科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教改教研、教研组长管理;

(四)督导室是学校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分部(初中部、高中部)管理。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成的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一)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年级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

(二)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和学科课改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按照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备课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活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负责协调本班各学科的教学工作。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培养学生核心素养,重视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建立“绿色德育”体系,构建分层递进的绿色德育目标和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学校实施德育项目化管理,鼓励教师成为学生的成长导师,形成全员参与的德育文化氛围。学校建立团委和学生会、年级和班级、社团和义工的自主管理与自我教育平台,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意识。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方案》实施教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学科多元课程管理机制。贯彻和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并将三级课程落实于各个学科课程建设中,形成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活动型课程三大课程体系,建设富有两型特色的“绿色教学”校本课程体系。

第三十一条学校实行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三级联动课题研究机构,推行“问题即课题,工作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校本课题研究模式;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反思、合作、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第三十二条 学校执行有关体育、艺术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体育、艺术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良好的健身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艺术审美能力。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和检查,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建立心理发展中心,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学校建立医务室,加强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设高标准学科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直录播教室、监控室等以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建设绿色校园、信息化校园,打造“互联网+ ”教育平台。

第三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评价机制和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建立与高、中考改革和人才培养与选拔相匹配的学生综合素质绿色评价体系。以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定办法,组织期中、期末和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水平、学业文化水平、综合实践能力、身心素养、艺术情趣等。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是指与学校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和身心健康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继续教育,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对学校工作的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述;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条约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教职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实施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四)在编教职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临聘教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

(五)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和文化知识传授,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关心、爱护和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和个体差异;

(七)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得有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

(八)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九)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参与校内外业务进修和培训,获取学分认证,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

(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绿色评价与奖惩机制。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由“表现+能力+绩效”三个综合评价维度和“学生+教师+学校”三个层次的民主问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绿色评价机制,对在岗教职工每学期评价一次;建立由“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专家投票”的岗位晋升、职称评定办法和奖惩机制。

学校推荐和鼓励优秀教职工参加全国、省、市各类荣誉评选。学校每年评选十佳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教学质量奖、奥赛与科技辅导奖、教研成果奖、“青蓝工程”赛课优胜奖、体育竞赛辅导奖、优质服务奖、主人翁奖、专项工作奖、优秀护校队员、工会先进个人和集体奖项,采取民主问卷与考核量化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

学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成绩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成立教师仲裁申诉委员会(隶属学校工会),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以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为原则,全体在岗教职员工实行绩效工资制。除按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的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学校建立由“工作量绩效工资+考评绩效工资+奖励绩效工资”组成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参照x中学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x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培训进修发展机制。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实行“青蓝工程”,建立骨干教师传、帮、带的师徒结对机制,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青年教师专业素养。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公开招聘和职务聘任制度。教职工的公开招聘、职务聘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学生

第四十四条凡在本校就读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为本校学生。

第四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依规自主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和主题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按招生政策录取或正常程序转学的学生,取得学校学籍;

(三)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

(五)在学业成绩等各项考核获得公正评价和各级各类奖励;

(六)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学业成绩合格,获得x中学初、高中毕业证书;

(七)参与学校各级各类学生自主管理的岗位竞选,如学生会与团委、年级与班级、社团与义工等自主管理的岗位;

(八)参与国家、省、市各类推优评优及高中直升、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竞争;

(九)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可向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对学校或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六条 学生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爱国爱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提高合作意识与能力;

(三)自觉修炼品行,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公民道德素养;

(四)完成必修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学习任务,参与拓展课程与活动课程选修;

(五)参加体育锻炼,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六)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与自我管理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七)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公共设施;

(八)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按照规定管理和转移学籍。学校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修完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九条 学校建立学生奖惩机制。对德智体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对违纪违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对违法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十条 建立学生权益保障机制。成立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建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学科拓展和活动拓展课程为平台,从组织管理、师资培养、学生选拔、师生激励等方面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的机制,鼓励学生特长发展,大力培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游泳、足球、武术、舞蹈等拔尖创新人才。

第五十二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等资助,根据学校奖励制度,为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各类奖学金。

第五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第五十五条成立家长委员会。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引导和指导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六条建立家长学校。学校配合妇联、关工委、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七条建立社会教育基地。学校依托所在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五十八条学校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学校与社区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五十九条建立校友会组织。学校校友会是联系各届x中学校友的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扩大学校影响力;接受校友及社会捐赠,成立“x中学校友奖励基金会”,设立奖教奖学和助教助学基金,建立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与社会监督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第七章 经费、资产、后勤

第六十条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

第六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控制财务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三条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四条学校资产为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者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六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要求;重大物资采购须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照校务公开制度要求进行公示。

第六十六条 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供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硬件设施,提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学校制定校园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进行校园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六十七条 学校后勤工作坚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以维护各部门职能活动正常运转为目标,全力服务全体师生,努力提升后勤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六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机制。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管理,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建设平安校园。

第八章 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

第六十九条学校校徽主体是篆刻“”二字,右下角的“”为x中学创建年份;外围环绕x中学英文名称“”和校训“朴实沉毅”字样;主体颜色由如土地般“朴实”黄和如大海般“沉毅”蓝组成,两色交错呈登攀梯形分布。(如图)

第七十条学校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长宽比例为1:1.5,旗面尺寸为240*160;旗面颜色为“沉毅”蓝。旗面主体部分为x中学校徽和x中学校名及其英文名称。(如图)

第七十一条 学校以x年由作词的为校歌。

第七十二条 学校以每年9月10日为校庆日。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经教代会二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学校按照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学校任何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xx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自学校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学学校章程 篇4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体要求

1、校园内必须坚持每天打扫、发现即清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2、教室无纸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3、窗子、窗台每天都必须抹干净,做到窗明几亮,无明显灰尘和痕迹。

4、教学楼的阳台、瓷砖墙裙子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5、教室走廊必须随时打扫,不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坚决杜绝卫生死角。值日工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并分类摆放;。

6、校园内的所有厕所每天必须冲洗1---2次,要做到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具体措施

1、校园内的环境卫生采取班级分片负责制,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校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要随时接受检查。

2、楼梯、楼道由楼上的班级值日生及时打扫。以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为目标,实行不定期打扫。

3、注重保持,坚决杜绝乱丢乱甩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按“文明礼仪”评比细则扣分。

三、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把校园的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学校班级“文明礼仪”评比范畴,由执勤少先队队长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评,每期一终评,并把流动红旗的.评比纳入班主任考核制度以增强班主任的责任心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学学校章程 篇5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实施教育的基本单位,加强班级管理和班级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创兵团一流中学,必须实现我校班级管理的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班级管理的原则

第一条:班级管理必须以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二条: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班主任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我校颁布的《班主任工作条例》为依据抓好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身体等全面负责,副班主任要分担班级工作的具体任务,以减轻班主任的工作负担。

第三条:各班必须成立班委会和相应的团队组织,要提倡学生自治自理,要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班级必须形成正确的舆论,树立正气,对不良现象敢于批评,敢于揭发,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章班级等级及评定

第五条:为了加强我校的班级管理,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促进后进班的转化,我校将对班级划分等级,实行等级目标管理。

第六条:每周对班级进行检查评定,每学期初评一次,一学年考评优秀班级,班主任可树为学校优秀班主任,并在晋级评职时优先考虑。

第七条:评定主要通过班级自查、年级组、学校的各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果综合评定。检查内容包括班貌班风建设,班级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中学学校章程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为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级中学,隶属于南京市邺建区教育局。

第三条[培养目标] 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发展为重点,努力造就“德高、体健、学勤、行笃”的21世纪新型人才。

第四条[办学宗旨]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质量一流、南京有名、全省知名、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习型、改革型、研究型的精品高级中学。

第六条[办学理念] 以“让每个学生拥有主动发展的品质,为每个学生奠定生涯成功的基础”为学校办学理念。

第七条[办学特色] 形成了“基于主动发展的自我策划教育特色、以‘启东班’为代表的小班化特色、分层推进整体提高的教学特色、数字校园环境下信息技术应用特色”四大办学特色。

第八条[三风建设]学校的校风是:“精粹精进、向善向上”;教风是:“敬业、爱生、严谨、垂范”;学风是:“刻苦、善思、创新、自立”。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照《学校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方案》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高中阶段的三年基础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供学生在校的发展状况、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严格按照公示内容要求收取费用。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的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鼓励和奖励。

(四)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学校制定《奖惩条例》,规范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一主两翼”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教代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两者构成“校长负责制”的辅助决策系统,对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管理的相关事项,只有经过辅助系统的前置性审议,才能转化为学校或者校长的决定,并通过学校执行系统得以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党总支。党总支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下设行政、文科、理科三个支部。党总支主要职责是:

(一)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示范作用。

(二)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工资待遇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

(三)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退休教师协会的政治领导,发挥其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四)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体制,领导、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全员育人的工作。

(六)协助学校各级干部的任免、管理、监督和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校长由邺建区人民政府聘任,校长有如下权力:

(一)对有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在完成学校议事程序后,有决策权。

(二)人事任免权。

(三)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四)领导招生和收费工作。

(五)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方针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决议。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章程,并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保证学校章程的落实。

(三)制订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

(六)领导、组织学校一切力量,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七)管理好国有资产,合理使用经费。

(八)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组织力量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九)为人师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上级考核、审计和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在校长室领导下,设校办、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教科室、技术装备处、学术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每一职能部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中层干部经三年一次的中层设岗竞聘产生,由校长室任免。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的人员并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代表由全校教职工选举产生。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换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奖惩条例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校长室颁布实施。

(三)监督评议学校校级、中层干部,参与民主推荐行政学校干部的人选。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体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学校工会委员会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工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征求会员对学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和福利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党总支书记、工会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共15人员组成。学校重大问题经校务委员会协商,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初步方案,最后由校长决策。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建立退休教师协会,保障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学校管理网络,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学校的管理

第二十条 按照南京市邺建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每三年到五年制订一份旨在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的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综合管理制度、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体卫管理制度、总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工会的要求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行政会议制度,即由校长主持,有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讨论落实学校具体工作,对行政工作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方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第二十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全员育人。

第二十六条 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上好体育课,做好广播体操,组织好课外体育锻炼和群众性体育竞赛,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每年举办一至二次田径运动会,抓好足球、田径体育传统项目的训练和竞赛。

第二十八条 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眼保健操和防近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卫生保洁评比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九条 重视艺术教育,上好音乐必修课,美术必修课和选修课,开展各种课外艺术活动和比赛,争取使每位学生至少学会一种艺术技能,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

第三十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遇有专项建设需要,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经费。学校依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时间和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节约使用经费,搞好年度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严格学校财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搞好校园建筑、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确保“安全第一”。

第三十三条 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依靠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成果。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和保障教师、职员、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师享受《宪法》、《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度。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教职员工岗位聘任制。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

第三十八条 学校每学年对教师、职员、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教职员工,按规定和程序报请上级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违反《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违反师德规范和聘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职员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解除聘约,开除公职。

第四十条 教职员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职员工申诉组织,受理申诉事项。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一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正式转入本校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权益,必须履行上述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生监护人制度。

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第四十五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领导,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在提高全面素质、学业优异、发展个性特长、各级各类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党总支、学工处、团委、学生会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组织,受理学生申诉事宜。

第七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及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总支委员会对学校办学实行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 学校接受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接受邺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国家审计机构的审计。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对学校的办学实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学学校章程 篇7

备课组长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学科的教学质量。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学科教材和教法,贯彻执行教研组计划。

2、组织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进度计划、教研专题、进修计划、报教研组并组织实施。

3、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和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拟定出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备课组教师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同时进行集体备课。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共同研究:

(1)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

(2)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3)作业或练习;

(4)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5)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组织指导教师听课、轮听课、观摩课等活动。

5、做好学科期中、期末的复习、出题、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6、组织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认真落实本组教科研课题,以教学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8、备课组要积极探索活动课的教法、学法与考法,逐步建立并稳定本学科有特色的活动课。

9、抓好本年级活动课和研究性学习课教学,有针对性地培养学有余力、学有特长的学生,并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真正实现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中学学校章程 篇8

校园网是由学校主办的综合性教育网络系统,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级教育机构间计算机网络互连、信息资源共享并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为了保证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网络用户的正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户在使用校园网发布信息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黄色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的信息和内容。用户在使用校园网时,应遵守网络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放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

三、学校对外发布的网站中的内容必须先经单位领导审核。

四、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活动,不得有经营性的接入服务,不得将网络线路和设备转租别的单位或个人。

五、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对以上行为,如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要定期升级。

七、用户不得运行影响校园网络系统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以免给网络或服务器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网络内部的通畅联系。

八、校园网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理部门备案。

九、校园网络负责人应做好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中学学校章程 篇9

第一章、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陕教职【20xx】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证实患有疾病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办理休学手续回家治疗,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病愈后于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下同)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者,准予复学;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编制《新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电子档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条

新生在省教育厅备案后,即取得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教育部监制、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成绩考核

第六条

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条

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学生科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八条

课程成绩考核由教务科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九条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学期末最后一周或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教务科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毕业生当年不发毕业证。

第十条

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成绩的50%),平时成绩为辅(占总成绩的5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折算成相应的成绩。不能参加社会考核的技能,由学校按实践操作的规定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体育课为必修课,因健康原因,体育课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务科批准,可减少体育课学习项目或免试。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生科、教务科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四条

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教务科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科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三、免修、免试与兼学第二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自学已掌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该课程开课前一学期可以提出免修申请,由教务科组织免修考试,考试成绩及格可免修。含有实习实验的课程,还应完成规定的实习实验,并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后,可以免修该课程。

第十七条

学生通过自学、远程教学等形式学习的课程,其内容高于或相当于中职课程要求的,凭国家认可的成绩单、学生考取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经教务科审核可以认定成绩的,相应课程准予免修、免试。

第十八条

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可以申请修学第二专业,经教务科核准,准予兼学第二专业,报教育厅备案。考试合格,发给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1.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二分之一者。

2.跟随原班级学习有较大困难者。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原已及格课程的成绩应予以承认,可以不再重修。

四、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注册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学生科和教务科审核同意、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复学或转入下一年级,本专业无后续班级者。

第二十一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但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本省范围内跨市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研究同意,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需经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定向培养未经签约单位同意。

2.入学不满一学期。

3.毕业年级。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5.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五、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休学及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允许的时限:三年制学生学籍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六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生科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六、退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学生因休学、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造成学籍总时间超过第二十五条规定者。

5.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6.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7.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二门数不及格者。

8.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9.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10.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九条

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三十条

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

第三十三条

对某课程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参加国际、国家、省部级举办的各种知识、专业技能和文艺体育竞赛受到奖励者;获得国家专利者;科技成果经市级以上部门鉴定通过者,可给予一定奖励或免修。

第三十四条

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五条

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且有违纪行为者。

第三十七条

处分学生,由政教处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科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八、毕业与结业

第四十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鉴定合格并按规定程序撤销处分,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由省教育厅验印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对提前学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全面考核鉴定合格后,学校准予提前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且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专业实习。

第四十二条

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四十三条

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由省教育厅印制的毕业证明书

九、附则

第四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逐步推行学分制,其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章、教学管理制度

一、校本教研培训制度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我校的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也随之开始。培训抓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课改,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课改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

1、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课程不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2)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3)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主对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转变为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

(4)要树立情感意识,尊重学生富有个性的情感体验和思维方式;尊重学主的人格,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重视情感、意志、动机、信念等人格因素的价值;与学生情感互动,心灵沟通,共同发展。

2、认真开展活动,落实各项措施

(1)按规定开齐课程。按规定使好课程教材,教者要深入理解教材,把握编者意图,体会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材。在课改教学新理念指导下,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基础性的学习能力。

(2)上好体育实践课,搞好校本课程开发,增强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学习能力。学校以教师为主体,争取家长、社区人士的参与,结合本校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运用校本课程。要在积累延伸或开发性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收集学生开发性阅读材料。

(3)认真开展课改教师参加以专题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等形式为主,以解决观念转变问题的通识性培训;以《课程标准》解读为主要内容,结合教材,以教师实施新课程,操作新课程为目标,主要解决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主的学科性培训。要本着“边实践、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精神,落实好平时的分散培训,在过程中为广大教师提供示范、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搜集材料,供教师们学习和讨论,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大力开展以学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建立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

(1)要发挥好教研组的作用,认真要研究课程。要做好学生学习情况调查,确立教学的起点和重点,了解学生学年内的变化;要开发课程资源,以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教师要形成互动教研,教学反思,课后案例分析的习惯。

(2)教师要认真开展好“八个一”活动:每课写一次教学反思;每周一次集中教研,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向学校提供一个典型教学案例分析;每学期上一节研讨课;每学期写六篇学习《课标》或专业理论学习的心得体会;每期至少写一篇课改研究论文;每人建一个班级学生成长记录袋;每学期订好学科实验计划,计划内容的制定,可从学情分析、教材的理解、教学目标、教学策略、教学进度五个方面入手,计划要简明实用。

(3)形成课改例会制度,搞好集体备课工作。集体备课时间要保证,每周活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节课,要人人参与,讲究实效。集体备课主要解决老师们在钻研教材中的困惑和疑问,交流处理教材的方法,探讨如何创造性使用教材,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点滴问题。

(4)大力开展“一课多教”“一课三研讨”的教研活动,研讨时要谈理念、谈观点、找问题、讲困惑、提建议。

4、改革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师观念转变的载体,是新课程实验的关键环节。教学中,教师既要让学生获取知识与技能,又要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性的学习。

5、走“科研兴校”之路,教师要强化搞课改就是搞科研的意识,紧紧围绕课改深入研究实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通过科研提升教师的认识水平与研究能力,使教师在实践与理论的对接中逐渐实现教学行为的转变。学校要通过调研,将课改的关键点,困难点纳入教育科研内容。在课改实验过程中解决教师面临的具体问题。教师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总结,写出经验论文,积极投稿。

6、评价要突出“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发展,促进人的发展”的课改基本理念。在按照区教育局评价体系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实际积极有本校特色的评价方法,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校本部对各校的评价主要看发展,注重在实际考察过程中;对教师的评价重在看发展、看变化,不把教学成绩作为唯一的标准。教师要积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记录下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各种变化、发展和进步。

(三)培训要求

1、强化理论学习。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针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和学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基础教育改革的文章,使全体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了解当前教育科研与教改新动向,更新观念,逐步使其养成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1)教师职业道德和执教规范:如《教师法》学习与辅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讲、优秀教师事迹演讲、“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案例分析与讨论。

(2)教师职业技能和教科研方法:如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比赛,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教研方法讲座,课题研究方法案例分析等。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如课改专家讲座;各科《课程标准》学习;校内课改经验交流会;教学行为反思辩析会等。

(4)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与学习。

(5)列入培训计划的校级和校际教研活动:如有培训目的和研究专题的全校性公开课、研究课活动;跨学科的综合性教学研究活动、校级“优质施教”说课、评课活动;由学校组织的教材教法研讨会、教材比较分析会;优秀教案评比。

(6)青年教师培养:如师徒结对活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座谈会、青年教师论坛等。

2、强化能力训练。

能力训练重点放在培养与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师基本功和活动课组织能力上。

3、突出岗位竞争。

根据各级继续教育培训进程,有机地开展课堂教学评比、教案评比、硬笔书法竞赛,教师课件制作展示

(四)培训措施

1、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迟到或旷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外出学习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3、外出参训的教师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4、参训人员每次培训后应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交教科室存档。

5、教科室每年对参训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记入年终量化考评

(五)抓好全面考核,落实奖惩

根据教师的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情况,学期末进行全面考核,由校长、主管校长、主任和大教研组组长一起统计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优秀者给予奖励。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各科满工作量、考试、作业、备课、听课、教研活动量的最低要求

1、课时:语文、数学、英语10节/周,政治、历史、地理12节/周,专业课、体育、信息14节/周

2、作文:一周一次小作文,间周一次大作文(大作文必须详细批改)

3、备课次数:按周课时计算

4、听课(学期):校长、副校长15节、主任30节、教师10节(30岁以下教师15节)

5、教研活动:

各教研组间周一次(一学期内听完本组内所有教师的课)

注:加课时计算方法:学科跨年级或跨学科且每科周课时不少于4节的,另加一课时的工作量,不少于4节的加0.5课时。凡超此满工作量的,加一课时。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周加1课时。课间带操20课时。

(1)按时完成常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具体细则教导处进一步细化),可获奖金50元(备课20元、作业和考试20元、教研活动和听课10元)。(未任课教师检查其工作笔记)凡未开展的项目不能发奖。

(2)学校实行一月一次的教学常规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凡每月月底各教研组没有按时把教学常规检查记录交到教务处的,该组所有教师该月奖金全部扣除,是个别没接受检查的,则该教师该月奖金全部扣除;教研组组长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则扣该教研组组长当月奖金。

(3)凡在每月教学常规中,没有严格执行扣款的,扣教务主任当月奖金50元。

(二)备课制度

所有教师都应备一科以上的详案。教案的编写,必须体现以下几个教学环节:

①教学内容:写明课题、章节、学时

②教学目标(或目的)

③教学重点、难点(或疑点)以及处理方法

④教具准备

⑤教学过程

⑥板书设计

⑦作业布置

⑧章或节的教学反思

(三)上课、早晚自习及其他辅导制度

1、文科教师上课每节课必须都讲普通话;理科教师讲普通话有难度的,必须在一个以上的班推行普通话。

2、教师上课必须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3、教师必须做耐心的辅导工作。若有学生举报辅导不耐心,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5元。

4、教师上课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并记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做力所能及的清查,否则,若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5、除学校突发重大事件,须停课作应急处理外,所有的停课都要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并由教务处写出书面通知后,方能停课。

6、教师必须严格实行新课程标准,其他年级、其他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渗透新课程理念。

(四)作业布置及批改制度

1、凡所上班级,必须有份量适当的作业布置与批改。

2、作业布置批改次数必须达标。(若每月有自编试卷考试和评讲,可少记考试次数,作为不足的作业次数;每一次全批全改并经讲评的8K卷,折合作业3次;每3次考试作文作为2次作文批改,并要在备注中注明)。

(五)考试制度

1、认真命题

(1)命题要以学科教学大纲为依据,适当参照新课程标准,并结合本校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

(2)命题不但要覆盖面大,而且要突出重点。 ③命题要讲究科学性,要消灭错题,避免偏题、怪题。

(3)命题要有明确的目的性,能对教师的分层次教学作出正确的导向,能给学生今后的学习以正确的导向。

2、严格监考

(1)凡教育局印刷的单元卷,教师要按时检测、批改。

(2)在考试中,有以下情形者,其奖金将按如下金额扣除:

①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并提前10分钟到考场整顿好考场纪律,严格实行对号入座。

②凡监考、评卷中的病假、事假、公差,若没有校长、副校长的签字,一律按旷工处理。每场监考按两课时记出勤。

③所有学科的考试在开考后60分钟以内,一律不准学生交卷。

④凡监考不严,导致学生舞弊较为严重,凡抄袭书本或别人试卷,导致雷同卷达5份以上的,每份扣监考教师10元。

⑤收卷时出现倒装卷、无序卷达3份以上的,扣监考教师10元。

⑥所有的监考评卷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场次进行,如私自调换而造成监考评卷失误的,当事人双方均按旷课扣款。

3、及时评卷

(1)评卷必须做到:流水作业、客观公正、认真复查。若有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30元。若敷衍了事,造成一个考场出现了3份以上的胡乱批改或加错分数的,每份扣1元。

(2)如在考试中泄漏考题、答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评卷结束后,要作好成绩统计,并写好书面质量分析,了解在“教”与“学”两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下一步的教学中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4)每次评卷工作完毕,组长要将评卷中出现的问题的书面材料交到教务处。

(六)教研制度

1、各教研组要坚持开展间周一次的教研学习、研讨。

2、积极开展分层教学,既可着眼于不同班级,亦可着眼于同一班级,使得教学面向全体学生。

3、各教研组要积极开展课题实验。

4、积极开展“听课—说课—评课”活动,互相取长补短。

(1)年轻教师要结合多听课,不断吸取经验丰富的教师教法,使自己尽快熟悉教学常规工作。

(2)原则上各教研组成员听本组成员的课,教务处人员要基本听完各组成员的课。

5、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凡学校派出去参加培训的教师,回来后必须认真备好课,在对学校教师进行二级培训后,方能报销车旅费。

6、各教研组要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学期写一篇论文或心得体会,自制一节课件,备一节好教案,上一堂最满意的课)。

7、积极主动地进行新课程标准的学习,以新的教学理念进行教学。

8、坚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

9、开学第一月应交计划,期末评卷结束应交总结。

三、教学常规考核办法

为了使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雁塔区职业高级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如下考核办法。各任课教师月常规基础分为50分。

(一)备课、上课(20分)

1、教师所上课目均应撰写教案,月查时差一节扣3分;严禁备大课,发现一次扣5分。教案必须严格按备课制度要求撰写,缺一环节扣3分。

2、不带教案上课、备教不统一、或带老教案上课的抽查发现一次扣10分。

3、在抽查时有,穿拖鞋、背心上课;坐着上课;酒后上课;上课时在教室吸烟、接听电话的发现1次扣3分。

4、上课教师必须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抽查发现纪律混乱一次扣3分;上课不讲普通话的扣3分。

5、有迟到、早退扣教学常规1分;旷课的1节课扣5分。

6、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挪课的扣5分。

(二)作业、考试、辅导(20分)

1、教师的作业批改次数为教师所上科目班级在月查中抽5名学生作业进行统计差1次扣2分。

2、在月检中无单元测试或只考不改的在教学常规考核中扣5分,凡教研室下发的单元试卷没有用完的在学期工作成绩量化中扣该教师量化分30分。

3、理、化、生任课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实验每月按课程进度内容要求计算,差1节扣3分。

4、实验、图书、远教管理人员按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即:50×完成率=考核分值

5、早、晚下班辅每缺1次扣该教师教学常规2分。

(三)教研活动、听课(10分)

1、教师月听课记录差1节扣2.5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扣5分。

2、教师月参加教研活动每缺1次教研活动扣2.5分。

3、每月中教研组未按规定开展教研活动的扣教研组长5分。

(四)其它

1、教师请假1节课扣教学常规0.5分。

2、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扣该教研组长10分。

3、校委成员及有其它工作量的教师的考核查工作记录。

4、不按时将常规交到各教研组办公室视为无常规资料不予以考核。

四、教师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搞好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如下规定。

(二)培训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领导小组,由副校长直接领导,提供有力的保障。

2、学校领导多关注教师培训情况。

3、创造条件,请教育专家来校讲座,开阔思路,提高水平。

4、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或工作时间进修。

5、学校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建立管理制度,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业务档案,合理安排教师课务,保证教师培训时间,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教师业务考核和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挂钩政策等。

(三)培训内容及对象

1、学历达标培训及学历提高培训。对于在职教师,学校根据上级规定提供条件,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按时按量安排教师达标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

2、在岗提高培训。岗位培训坚持“三为主、四结合”的原则,即业余、自学、短训为主,培训与教科研相结合,分散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校本培训与基地培训相结合,传统的课堂面授与现代化媒体技术传播相结合。发动广大教师参与。保护和激发教师积极性,引导教师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着重培养本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积极开展校本师训,使每位教师定期都得到培训,定时定期定量定计划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各种与专业相关的培训,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撰写论文。

3、新教师培训。学校必须对新分配、新调入教师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实行一帮一,一带一(即每位骨干教师带一名新教师,即师徒带教形式,)新教师上公开课、研究课,通过集中观看教学录像、观摩示范课、听报告、组织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培训原则

1、培训方案注重分层次。学校专门制订了《培训规划》,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师提出了不同的培训方案,以促进不同层次的教师均能取得明显发展。

2、培训目标注重多元化。我校根据具体对象的不同特长,制订出各有侧重的培训方案,促使每一位教师健康、持续地向最合理的方向发展。

3、过程管理注重科学性。

4、评价机制注重发展性。

5、激励平台注重广泛性,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教师均能找到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

(五)培训教师学习要求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业务培训。

2、鼓励教工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培训,坚持在岗进修。

3、学校接上级通知后,统筹安排,指定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教务处做好教师培训的相关工作。

4、被指定教师原则上要服从学校安排,并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参加有关培训。

5、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不缺席、不迟到并做好培训记录。

6、培训结束后需撰写培训体会或培训合格证书交教导处检查备案后,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7、教研组要安排有关培训教师上汇报课或在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中介绍学习培训的有关信息。

8、培训所需费用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由个人预先承担,待培训结束履行好前述手续后报销有关费用。具体培训费用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附:教师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杨定学

副组长:刘耀民

组员:郭知秋

五、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养一支师德优良、数量足够、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学校办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青年教师富有朝气和活力,是教育教学的主力军。建立行之有效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促进全体青年教师不断成长,提高学校的整体水平。

2、支部要关心、支持团委的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在政治上争取进步,教育他们坚持党的基础的师德教育,大力倡导敬业、爱生、奉献的精神。

3、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己教育教学能力。

4、年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一年熟悉,二年独立,三年达标,五年成骨干,十年出成果。

5、实行新老结对

(1)学校安排有经验和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能力的教师作为新分配或调入的青年教师的指导师,实行师徒结对。

(2)每年教师节举行结对拜师仪式。

(3)每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听带教老师二十节课。带教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听青年教师六节课,并进行指导评课。带教老师审阅青年教师的教案并进行指导,青年教师要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请教。(4)每学期青年教师要开一节公开汇报课,指定同组老师讲评指导。

(5)带教一年期满,开出出师汇报课,若不合要求的,结对活动要适当延长,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否则作待聘处理。

(6)教龄在五年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重视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六、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立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灵活用人机制,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1.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

3.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

4.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

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兼职教师的权利

(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

(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如使用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

(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兼职教师在学校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2、兼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校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接受所聘部门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部门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

(4)提交教学活动中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资料。

(5)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反应最新经济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6)兼职教师要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训导。

(四)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

1.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本专业的兼职教师聘任计划;

2.学校负责对拟聘任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并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交学校审查。经审查认为需要试讲的,由聘用各部门组织试讲;

3.教务科研处对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报分管校长审批后聘用;

4.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由聘任的各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接受学校、学生的教学监控、评价、考核;

5.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出A、B、C、D等级,教学质量评价为D等的,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终止聘任,解除聘任协议。

七、教师上课守则

1、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准备教具或实验仪器。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2、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缺课。教师上课不迟到,不得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

3、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提前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待学生安静、站好、敬礼、问好后,教师回礼,学生坐好,即开始上课。

4、教师要根据教学目的,正确地阐述教学内容,充分注意寓德育于教学之中。精心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完成每节课的教学要求和任务,不讲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

5、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及学生的特点选择教学方法,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

6、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要使教室每个位置的学生都能听清。

7、教师上课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字规范,不写错别字。

8、学生上课举手发言,回答问题,不管正确与否,教师应积极鼓励,肯定其正确,指出其错误,有意识地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9、教师是学生的师表,要注意语言、行为的文明,上课教态要亲切、自然、文雅。衣着大方,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里抽烟。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10、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常规,课堂内发生的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处理。

11、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停学生一节课的,必须经级部主任同意,并上报教导处,凡停学生一节课以上的,必须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12、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动手,不挖苦,绝对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3、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八、教案、作业检查制度

教案、作业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的指标之一。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特制定我校教师教案、学生作业检查管理制度。

(一)检查的要求

1、教案的要求:

(1)教案要求有以下几部分内容:三维目标,教学的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用具,详细的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的布置以及课后的教学反思,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2)教师要重视课后的反思工作,总结好本节课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并及时修改补充教案,以求长足进步。

(3)同一科的教案,必须有集体教研,写出导学案,有主备,有辅备,写出“三知三学”的教学模式的教案。

2、作业的要求:

(1)量的要求:作业是巩固提高学习效果的手段。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具有启发性,开放性,层次性,量要适当,以利于减轻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总量控制。教师要精心设计练习,要富有针对性,要有弹性要适量,机械性抄写的作业不宜太多,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配套作业力争在课堂内完成,并严格控制课外作业的时间。我们在要在总量控制上起统筹、协调作用。实施分层要求。即实施以中等生为标准的基本作业要求、以优等生为标准的发展性作业和以薄弱生为标准的补助性作业。。

(2)批改的要求:

①作业要及时批改,及时订正,当天的作业要求当天批改好。迟交的作业教师应在记分格内写上

②批改符号:对用“√”,错用“?”符号打在题目右边,主要错误处用横线划出,划在错误处下方,以便学生思考,其它符号参考作文批改符号。

③作业好的或有进步的,可写上鼓励语句,也可以用鼓励符号(★)。

④教师批改后要在作业右下角打上分数或等次,再在分数下面写上批改日期,批改日期为样式。

⑤对学生的错题一般不提倡在原处改正,即留下错题,订正时另行重做。需在本次作业下面写上“订正”,并要求学生在下次作业先订正前次作业错误后再做本次作业。学生订正后必须及时批改,订正正确用“√”表示。

⑥在评价标准上要采用分层评价机制,即在比较全班的基础上,从学生个体实际情况给定,以鼓励为主。

⑦所有作业(含测验)均实施双重评价,即答题情况与书写情况。答题情况为第一项评价,书写情况为第二项评价。

⑧所有批改评价书写必须认真,一般文字为正楷。

(3)检查的要求:教导处每次检查学生作业时,都随机抽取各班10名学生的作业进行督促。

(二)检查的时间

每月检查教案、作业各一次,每次检查的时间每月底进行。

(三)检查组人员包组领导全部参加

(四)教案、作业检查的程序

1、每次检查教案、作业时教导处在学校的工作安排上提前发出通知。

2、教师将教案按通知交到教导处集中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登记反馈。

3、检查结束后教导处汇总,利用例会时间通报检查教案作用优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总体评价是什么?以求今后能提高自己教案的编写水平,取得长足进步。

(五)教案检查的评价

1、评优的教案要求:教案的书写符合教案书写要求,要求体现教学重点如何突出、难点如何突破,要求体现教法、体现学法,教案书写规范,字迹清楚,有课后的反思。

2、个别没达到要求获良以下的教案是:书写不符合教案的基本要求,或抓不住教材的重点、难点,或有知识性的错误,或书写简单,只有提纲、板书部分,或漏写个别章节。

(六)教案、作业检查的反馈

1、所有检查的领导将教案检查表统一交到教导处,教导处整理后上报教务会。

2、每学期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导处主任将教案、作业检查结果在全校教工大会上公布。对教案写得好、作业批改获优的教师进行表扬,并指出个别教师教案及作业批改的不足之处。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3、教导处每次将教师的教案检查结果存入教师的个人档案,并挑选出好的教案编入学校优秀教案集。

九、教案检查制度

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的备课质量,特制定教案检查制度如下:

(一)教案书写及上交要求

1.每个学科的教案必须附有详尽的教学计划。

2.教师备课必须与教学计划同步。

3.每个教案应包括教学时间、教学课题、教学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及作业布置。

4、学校党支部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教师备课本有无宗教色彩内容。

5.对新任教的学科,必须备新教案。

6.用过一次的教案,在第二次使用时,可在原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最好用不同颜色的笔),并且应写上相应的教学时间,如无补充修改者,教案质量考核作降级处理,但在第三次使用时,必须重新进行整理、抄写。

7.对教龄在5年以下(包括5年)的新教师,教案必须上交,5年以上的教师教案允许不上交。但5年教龄以上教师如果第一次上新教材,原则上初级教师教案每学期上交两次,中级教师教案每学期上交一次。高级教师教案可不上交。

(二)教案检查方式

1.教务处将不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

2.期中、期末定期检查。

3.随机听课的教案检查。

4.诊断性听课的教案检查。

(三)教案等级评定方法

1.A等教案:

①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等。

②教案书写规范,每个教案均有教学时间、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环节齐全,新教师需备详案。

③第二次使用的教案,但已作较大篇幅的修改。

④教学进度符合教学计划。

2.B等教案:

①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差10%以内。

②教案书写不够规范,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环节欠缺较多。

③教案中的教学时间及内容与教学计划不相符。

④多次重复使用的教案或第二次使用未作修改的教案。

⑤有从网上下载,又不作修改,脱离学情的教案。

⑥高级教师不上交的教案。

3.C等教案

①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差30%以内。

②教案书写很不规范,几乎无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环节。

③教案中的教学时间及内容与教学计划严重不相符。

④非机房、多媒体教室上课而使用电子教案。

⑤大量从网上下载,又不作修改,严重脱离学情的教案。

4.D等教案

无教案或拒绝上交的教案。

备注:B、C、D等中只要有其中一项情况者,即确定为该等级。

十、说课制度

说课是指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教育理论高度,对已备好的课进行概述,以表明对教材的理解情况,是教学目的的确定、教学总体设计、教学方法选择等的依据。

1、说课的目的在于对教师进行全面的了解,并进行综合评价。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过程中,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进而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2、说课是教学过程中的一种群众性的教研活动,要讲究科学性和系统性,要清晰地反映出教学系统的内在联系,反映出反馈与控制的过程。

3、说课要有说稿。将说课的材料系统化,形成说课教案,包括教材分析、教材处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程序等。

4、教师说课的教态要自然、亲切、大方、有感染力。

5、说课语言要精炼、严谨、准确,有示范性。

6、说课要说板书设计的基本框架,以及板书设计的依据理由。

7、说课以备课组为基本单位,半月一次。

十一、说课要求

(一)说课含义

说课是一种教学研究活动,它要求教师以教育理论、教学大纲、教材为依据,针对某一课题的自身特点,结合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口头表述该课题教学的具体设想、设计及其理论依据

(二)说课的内容

1.说教材

(1)说教材内容及在本科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分析所选课题(章、节、课)内容特点以及分析新旧知识联系,指明其在整体或单元教学中的地位;

(2)说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目的)通常从三个方面来制定:

①要学生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学会哪些技能。

②要培养学生哪些能力。

③要学生接受哪些思想品德教育。说教学目标之后,还要说清制定的依据。

(3)说教学重点、难点的确定和解决方法。

2.说教法

(1)主要说明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选择和运用。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学生的实际、教师特长以及教学设备情况等,来说明选择某种方法或手段的依据。

(2)就是要说出要教给学生什么样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哪些能力,并结合教学目标、教材特点、学生年龄特点具体地说出理论依据。

3.说教学过程

就是说明整堂课的教学流程,即各个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我们常说的优化课堂结构,就是指教学过程的设计而言。

4.说板书

就是说明板书设计的意图。使听课的教师从中看出你讲课的教路和指导学生的学路。

(三)说课的一般程序和类型

1.说课的一般程序一次"说课"的程序可分为:"钻研教材,分析学情—确定教法和学法一设计教学过程和板书,弄清教学理论依据—写清讲稿,说前演练,登台说课一说后评议"这几个环节。

2.说课的.类型

(1)研究性说课。是大面积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研究能力的有效途径.

(2)示范性说课。是培训教学能手的重要途径。

(3)评价性说课,是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行家的有效途径。

十二、听课制度

1.教研组长、年级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实习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任课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兼课的不少于3节。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要记全教学过程,做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5.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积极树立,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调离本岗。

十三、听课评课制度

1、实行听课评课制度。既能直接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师互相学习,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活跃学校教研氛围,也能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从而达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益。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必须认真执行、落实《听课评课制度》,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2、听课评课工作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校长指导听课评课工作。

3、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节数按教育局的相关要求青年教师要争取多听课。

4、集体听课和个人听课相结合。集体听课由教导处组织,教导处每周统一安排听课计划;个人听课由各人自行安排、联系;行政干部、教研组长听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

5、听课前要了解教材内容和要求,听课过程要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要进行评课。评课由教导处或教研组组织,没有组织评课的,听课教师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6、教导处和教研组要认真组织好公开课、实验课、示范课、观摩课,开展优质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要积极开课参赛,要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原则,使用现代教学媒体,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

7、教研组长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听课评课情况,抽查教师的听课记录本,做好教师听课讲课的登记、统计工作,学期末应将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报教导处。

8、教师听课评课情况列入教师考核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选先进的条件。

第三章、实验室制度

一、学生实训行为规范

1、实训前,按照实训指导书的要求明确实训的目的和要求。端正态度,自觉地参加实训学习。

2、实训时认真听课,细心观察老师的示范指导,刻苦学习和钻研操作技能,按时完成实训任务,争取良好成绩。

3、严格遵守实训规章制度,有事请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实训时不可以聊天,看小说,抽烟,吃零食,绝不允许打闹窜岗。

5、不准把校外人员或其他非实训人员带入实训场地,不准外来人员动实训设备、仪器。

6、实训时按要求穿戴衣服,不许穿凉鞋、拖鞋进入实训场地。

7、严格遵守实训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工量具和刀具,不能随便搬弄他人的设备、工量具和刀具等。万一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刻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老师。

8、注意人身安全,操作前必须熟悉各工种实训安全技术规则,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允许穿戴与实训安全要求不符的着装进入实训场地。

9、尊敬师长,服从安排,听从指导,必须按老师指定的场地和设备进行实训,不得随时更变。要团结互助,共同把实训搞好。

10、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11、搞好文明生产。工量具、刀具和工件要整齐地摆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下班前要清扫机器设备和场地,协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12、认真完成实训作业。

二、车工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1、开车床前,应检查车床各部分机构是否完好,各传动手柄、变速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启动后,应使主轴低速空转1—2分钟。使润滑油散布到各需要之处,等车床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

2、工作中需要变速时,必须先停车,交换走刀箱手柄位置要在低速时进行,使用电器开关的车床不准用正、反车作紧急停车,以免打坏齿轮。

3、不允许在卡盘上及床身导轨上敲击或校直工作,床面上不准放置工具或工件。

4、装夹较重工件时,应用木板保护床面,下班时如工件不卸下,应用千斤顶支承。

5、车削铸铁,气割下料的工件,导轨上的润滑油要擦去,工件上的型砂杂质应清除干净,以免磨坏床面导轨。

6、使用冷却液时,应在床身导轨上涂上润滑油,冷却泵中的冷却液应定期调换。

7、下班前,应清除车床上及车床周围的切屑及冷却液,擦净后按规定的机床位置加上润滑油。

8、下班前将大拖板摇至床尾一端,各转动手柄放到空档位置,关闭电源。

9、每件工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可随便乱放,应当根据工具自身的用途使用,例如:不能用板手代替榔头,钢尺不可以代替起于等。

10、爱护量具,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放入盒内并及时归还工具室。

三、车工实训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学生进行车工实训前必须学习安全操作制度,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必要的安全考核。

2、进入车间实训必须穿戴好学校规定的劳保服装、工作鞋、工作帽等,长发学生必须将头发戴进工作帽中,上机床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准穿拖鞋、短裤或裙子进入车间。

3、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

4、两人共同在一台机床实训时,一定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确,不准两人同时操作。

5、严禁戴手套操作。

6、学生除在指定的设备上进行操作外,其它一切设备、工具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动用。

7、车间内不得阅读书刊和收听广播,不准吃零食。

8、不准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

9、注意五讲四美,文明生产,下班时应收拾清理好工具、设备,打扫工作场地,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10、实习证必须佩戴在外衣胸前左方,实习最后一天将实习证交给本班班长,班长收齐后统一交给师傅后方可离开。

(二)机床开动前

1、必须了解机床大致构造,各手柄的用途、操作方法和使用程序,否则不准使用。

2、检查机床各部分润滑是否正常,各部分运转时是否受到阻碍。

3、必须夹紧刀具和工件,夹紧后卡盘钥匙立即取下放入指定位置,以免开机床时飞出伤人。

4、未经师傅允许,不得任意开动机床。

(三)机床运转时

1、不准进行变速、清屑、量尺寸等工作。

2、不准触及运转部分。

3、不准用手去抓切屑或用嘴吹屑。

4、不准隔着机床传递物件。

(四)在下列情况下应该停车或将电门关上

1、离开工作岗位时;

2、工作中发现工作物松动或设备有异声时;

3、停电时;

4、操作完毕更换工件时。

四、机加工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进行机加工实训前必须学习机加工安全操作制度。

2、进入车间实训必须穿戴好学校规定的劳保服装、工作鞋、工作帽等,长发学生必须将头发戴进工作帽中,不准穿拖鞋、短裤或裙子进入车间。不准戴手套、围巾进行工作,毛衣必须穿在里边,以免被卷入机床旋转部分,发生事故。

3、未能了解机床性能或未经指导技工同意,不得任意启动机床进行工作。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

4、车间内不得阅读书刊和收听广播,不准吃零食,抽烟。

5、不准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

6、不准把任何刀具、量具、工件及其他东西放在机床床面上或产生运动的部分。

7、二人或二人以上,同在一台机床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分工明确,彼此照顾。特别在开动机床时,开车者必须向他人声明开车。

8、没有老师允许不得事业任何电器设备,使用时要注意安全用电。

9、尊敬师长,服从安排,听从指导,文明生产,下班时应收拾清理好工具、设备,打扫工作场地,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五、家电维修实训室安全操作和使用规定

1、必须穿电工鞋,才允许进入家电维修实训室进行操作。

2、严格遵守实训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听从指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4、通电试验前应先切断电源,再逐项顺次接线,严禁带电操作和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5、强电操作时,由教师控制供电,学生不得趁教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6、电子焊接时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严禁用电烙铁破坏公物和灼伤他人。

7、如遇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注意绝缘操作);如遇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应保持冷静,听从教师指挥处理,并逐级上报。

8、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工位和室内的卫生工作,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9、管理员要如实记载实训过程中相关的内容,并对损坏的仪表设备作出赔偿处理决定。

10、任课教师是实训操作时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管理员要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验收交接手续。

六、电工电子基础实训室安全操作和使用规定

1.必须穿电工鞋,才可以进入电工电子基础实训室进行操作。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服从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4.强电操作实训时,由教师控制供电,学生不得趁教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5.严禁带电操作,严禁双手同时接触任意两接线柱,各分路保险装置,其熔断丝规格不得大于0.5A,严禁用其它金属丝应急代替。

6.如遇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注意绝缘操作);如遇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应保持冷静,听从教师指挥处理,并逐级上报。

7.严禁把实训室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训室外。

8.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工位和室内的卫生工作,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9.管理员要如实记载实训过程中相关的内容,并对损坏的仪表设备作出赔偿处理决定。

10.任课教师是实训操作时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管理员要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验收交接手续。

七、钳工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钳工安全操作总则

1、学生进行钳工实训前必须学习钳工安全操作制度。

2、进入车间实训必须穿戴好学校规定的劳保服装、工作鞋、工作帽等,长发学生必须将头发戴进工作帽中,不准穿拖鞋、短裤或裙子进入车间。

3、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

4、没有老师允许不得事业任何电器设备,使用时要注意安全用电。

5、车间内不得阅读书刊和收听广播,不准吃零食,抽烟。

6、不准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

7、尊敬师长,服从安排,听从指导,文明生产,下班时应收拾清理好工具、设备,打扫工作场地,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除在指定的设备上进行操作外,其它一切设备、工具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动用。

2、设备使用前要检查,发现损坏或其他故障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老师。

3、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

4、要检查锤头和锤把是否安装牢固,是否有裂纹,锤头上是否有卷边或毛刺,如有缺陷修好后再使用。

5、錾切工件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不要让切屑伤人.

6、锤击时注意周围环境,挥锤时注意身后,以防伤人

7、锤击时尽量将锤头和把手上的油擦净,不得戴手套。

8、虎钳上不准放置工具,以防滑下伤人。

9、使用锉刀应装有手柄,锉刀柄上须装有金属砸,禁止使用没有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10、不许用锉刀撬、砸、击打其他物品。

11、平台要保持清洁,搬动时要防止平面划伤,保持平台工作面精度。

12、锯条不易过紧过松,以免断裂。

13、锯切工件一定要夹紧,锯切钢件时要润滑。

14、工作前检查板牙、板牙架、丝锥和丝杠是否损坏破裂。

15、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源插头、插座、开关及导线是否完好,如漏电或缺损,不得使用。并须戴绝缘手套操作。

16、操作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的电器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17、操作钻床时要按钻床的操作使用规则。

18、要用刷子清理铁屑,不准用手直接清除,更不准用嘴吹,以免伤手指和屑沫飞入眼睛。

19、文明实习,工作场地要保持整洁,使用工具、工件毛坯和原材料应堆放整齐。

20、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源、气源断开。

八、钳工实训室管理制度

1.实习(实验)室的规划、布置、装修应做到:安全、实用、整洁、美观,凡各类设备仪器、工量器具均应按规定建帐、建卡入册。凡购运、调拨、报废均应办理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季度审核,年审清点。

2.凡实习(实验)设备、仪器、工量器具,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乱动或拿出室外;凡室内各种电路、线路未经允许不得乱拉乱接;凡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改作他用。杜绝各类人身设备事故。

3.凡学生进行实习(实验)应遵守学生“十要十不要”课堂守则。

4.凡使用的教学设备,教具、仪器、仪表,除下课时进行清交外,实习教师、物质管理人员应及时调整还原至起始备用状态,保证教学设备的完好率和后续课程的进行。

5.凡实习(实验)教学时,学生不听从指导而损坏教学设备、教具,均应按损坏公物赔偿管理办法执行。如盗窃教学设备、教具、材料时,均应追回被盗原物。并依据《学籍管理规定》、《治安管理条件》、进行处理。

6.凡进入实习(实验)场进行教学时,教师、学生应佩戴胸卡。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工具管理)、(实习交接班)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遵守或违反《实习(实验)室管理制度》应按照学校各级管理权限规定进行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九、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设备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实践场地后,必须在指定的机床上操作,在未了解机床性能之前,不得私自开车或乱动手柄。

2、每天上班开车前,必须检查机床各手柄及运转部分是否正常,并在指定部位加润滑油,保证机床油路畅通。

3、训练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在自己的工位上操作,离开岗位时必须停车关机,不得私自叫他人代替操作。

4、爱护机床设备,注意保养,对有损坏设备或造成损失者,应写出书面报告,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分别给予赔偿或罚款。

5、对不按规定操作、不听指导教师的指导损坏设备,情节严重者,除上述处理外,对肇事者,立即停止训练,不给予训练成绩,同时配合该生所在院系,给予纪律处分。

6、训练结束时,应清理场地、擦净机床、和指导教师交接后,方可离开训练场所。

十、热处理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等。

2、爱护仪器设备。一切设备,必须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开、关炉门要快,炉门打开的时间不能过长,以免炉温下降和降低炉膛的耐火材料与硅碳棒(电阻丝)的寿命。

4、在放、取试样时不能碰到硅碳棒(电阻丝)和热电偶,往炉中放、取试样时必须使用夹钳;夹钳必须擦干,不得沾有油和水。

5、试样由炉中取出淬火时,动作要迅速、以免温度下降,影响淬火质量。

6、做钢铁火花鉴别时,不要正对着砂轮。

7、要注意安全,不要随手触摸未冷却的工件。同时防触电、防灼伤、防火和防爆。发生意外时要镇静,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部门。

8、实习完毕,应作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关闭电闸,把试样、工具等物品放到指定位置,保养好仪器设备。

十一、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2、穿戴好工作服,如:扣好衣服,扎好袖口。女同学必须戴上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不准戴手套,以免被机床的旋转部位绞住,造成事故。

3、操作前应查看砂轮机的罩壳与托架是否稳固,查看砂轮片上有无裂纹,不准在没有罩壳和托架的砂轮机上工作。

4、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5、砂轮机严禁磨削铝、铜、锡、铅及非金属。

6、开动砂轮机后待其速度稳定后才能操作。要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工作。

7、刀具或工件在砂轮机上不能压的太重,不能在砂轮机的侧面重力刃磨,以防砂轮破裂飞出伤人。

8、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9、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0、砂轮磨薄,磨小,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

11、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十二、数控模拟编程室规章制度

1、进入数控模拟编程室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编程室,更不允许翻窗入室,不得随意开关总电源及空调等。

3、进入编程室必须穿鞋套,不准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不准将零食、饮料等带入,否则不准进入编程室。

4、学生进入编程室,必须按学号及相应的桌号对号入座,不得任意调换座位。如计算机确有故障,由教师安排更换座位。

5、为防止病毒侵入电脑,严禁学生携带光盘或外来磁盘进入机房使用,一经查出,予以没收。

6、上机时严禁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任何操作,如玩电脑游戏等,否则取消上机资格。

7、上机操作期间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乱扔纸屑。

8、上机结束,必须如实填写“计算机使用记录本”,并按老师规定关机。

9、每次上机结束,必须做好机房卫生工作,将有关设备、设施摆放整齐。并经机房管理员检查同意后,学生方可离开编程室

十三、数控实训室

1、数控实训室是教学设施之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须先检查本人(或本组)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老师,不得自行拆解设备。

2、在实验过程中,注意安全。严禁穿拖鞋袖管宽大衣服的同学进入实验室,留长发同学应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进行数控车床操作。在车床运行过程中,眼睛与转动的卡盘应保持一定距离。

3、在编程输入或程序调低阶段,不得乱按控制面板上的其他按键。编好程序后,须请指导老师检查确认后方可试车运行。在试车运行时,应先关上安全门,然后再按下“循环起动”键,同时左手应放在“急停”键上,如发现有任何差错立即按下“急停”键,终止运行。

4、在使用计算机时,须填写使用登记表。不得在计算机上设置密码及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程序和拆解计算机。

5、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须遵守纪律,听从指导老师安排和指导,不得在室内打闹嬉戏,不得在室内乱丢、乱吐、乱涂,不得在室内吸烟吃东西。实验完毕后,服从指导老师安排,打扫卫生,整理好桌椅板凳及设备。

6、在教学实验中,认真实验,做好记录,中途不得无故离开。上实验课时不得接待客人,外单位人员参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7、实验完毕,指导老师须填写“实验日志”,反映本次实验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报告主管部门。

8、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资料由实验室指导老师负责保管。实验结束,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贵重仪器设备要入柜加锁。

9、指导老师要督促本规则的贯彻执行。

十四、制冷空调实习室制度

1、实习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实习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赤膊敞衣进入实习室。

3、进入实习室应服从老师指导,实习时要集中精神,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

4、要爱护公物,对实习室内实习器械不得故意损坏,否则严肃处理。

5、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制冷设备通电操作,不得乱摸乱动电气设备。

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气焊设备进行焊接,正常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制冷设备检修时,进行管道焊接前要先放净系统中的制冷剂,以免制冷剂遇明火产生有毒气体。

8、焊枪点燃后不得随意离开,使用后要灭绝火种。

9、要正确使用测量仪表。

10、保持实习室整洁,每日值日生都应把实习室打扫干净,并负责关闭照明用电,关好门窗。

十五、电子实操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一切仪器设备及其它财产进行专人管理,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和其它财产进行分类编号,定点存放;对领用、借用、维修分别建立登记册,并按实验器材借用规定执行;实验室内一切设施和财产严禁私自带出。

2、电工考核实训室常为带电作业,无论在实验中、实验后都应做到安全第一,做好安全防护和保管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守则。

3、实验操作要按编好的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因违反操作规定,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登记在册,视情节轻重,做出赔偿处理。对使用过程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维修工作,对于仪器设备有损坏的应及时登记,标明损坏原因、时间和具体使用人、经办人。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事前经过技术培训,不经技术培训,不得擅自使用。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5、严肃纪律,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对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和危险品的管理。对这类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

6、实验操作要按编好的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实训学生及其它操作人员,如果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实训设备而造成实训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如果故意损坏实训设备或有偷窃行为的,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一切公物,严禁在一切仪器设备及其它财物上乱涂乱写,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做赔偿处理或纪律处分。

8、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供电线路及通风、防火设备,杜绝事故隐患。

9、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注意通风,确保各种模型的正常使用。

10、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账、物、卡相符。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和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协作共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11、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学生应具有严谨的作风、科学的态度和文明整洁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讲文明,讲卫生,任何人按规定穿着方可进入实验室。

12、室内一切物品未经主管行政批准,不得私自带出,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3、实验结束后,场室管理人员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情况、位置,关闭电源,关锁好门窗。

十六、普通车间管理制度

机械加工实训室是培养学生机加工操作技能的重要基地,为了规范管理,提高专业课教学质量,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服务于教师教学,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作如下规定:

1、机械加工实训室所有机加工设备供机电数控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专业技能实习使用,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

2、实习学生进车间必须穿好工作服,并扎紧袖口。女生须戴安全帽。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须戴眼镜。

3、师生均不得利用实习室设备、工具、材料干私活,外协活须经学校同意,并收取一定费用,否则将严肃处理。

4、学校将定期对各机加工实习室管理,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完善地填写相关信息档案资料和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

6、认真做好固定设备,工具及材料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新购固定设备须按规定程序处理且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固定设备年久失修,要办理报废手续。

7、保持实训室清洁卫生,爱护设施设备。进入实习场地应换上工作服。

8、机加工实习室除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出。

9、损坏设备要赔偿,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学校汇报,并给予严肃处理。

10、学生实习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生因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其损失应按规定赔偿。

11、管理人员和辅导老师必须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

12、机加工实训室的管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学校、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十七、数控车间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数控车间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及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本实操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大声讨论、喧哗。

2、学生、教师必须爱护本实操室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保持实操室环境的清洁和整洁,严禁在实操室吃东西。

3、进行各项实操前,学生必须认真进行预习,阅读实操指导书或实操教材,预习实操的操作步骤,了解实验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实操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方法进行操作,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及时做好实操记录。

5、实操结束后,整理好实操设备和实验材料,搞好实操室卫生,经指导老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操室。

6、提倡严谨科学的实操作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完成实操任务和实操报告。

7、进入本实操室,应该珍惜每次实操机会。不做与实操及科研无关的事。

8、因不遵守实操室规章制度,造成实操室实操设施、设备损坏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酌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八、制冷实操室管理制度

1、学生在实验前进行预习,了解实验内容和相关制冷原理,明确实验目的、要求以及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

2、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做好记录。

3、学生不得擅自动用实验设备和仪器,否则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4、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制冷仪器和设备,注意节约用电。

5、管理教师须经常对所有仪器及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室内所有仪器及设备量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教学领导同意。

7、实验完毕,教师应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关好门窗。以上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严格遵守。

十九、中央空调实操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与实操秩序,保证实操设备的高效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空调实操室为教学和实操场所,学生未经授课教师允许不得入内;

2、禁止在实操室内追逐、打闹及大声喧哗;

3、禁止将食物、饮料带入实操室;禁止将工具、设备带出实操室;

4、实操期间未经授课教师许可不得乱摸或启动实训设备;

5、实操期间注意用电安全,授课教师许可后放可接通电源;

6、启动实操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启动实训设备;

7、实操室内装有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罐体,应放置在避光、干燥、通风处;

8、实操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9、调制实操设备时应将门窗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10、实操室内设备、工具、耗材应分类放置在规定地点

中学学校章程 篇10

1、学校校舍由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实行校舍管理责任制,坚持损坏赔偿制度,奖优罚劣。

2、认真做好校舍的使用分配。范围较大的校舍使用分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效益高的原则,提出分配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对于个别校舍调整使用,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施行。

3、切实搞好校舍的检查维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日常检查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维修方案,经校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冬季来临前,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普遍检查,及时提出维修意见,经批准后,限期完成。对随时出现的危房危点,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抢修,避免事故发生。――切校舍的维修需经总务处统筹安排,严禁个人乱建、乱拆、乱修。

4、落实校舍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校舍损坏的赔偿可按公物赔偿制度执行。

(1)办公用房及其他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组负责,因管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2)学生用房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和个人,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记入班级考评。

5、建立校舍档案,正确反映校舍情况。

校舍是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主要部分,学校校舍一律编号建档。基建完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手续纳入学校帐册分类建档。(档案中记明项目的开工日期、峻工日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造价等)重大项目的维修也要填写档案,并记明维修的时间、程度、效果。

中学学校章程 篇11

一、校园管理。

加强红领巾广播、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建设,做到宣传内容健康,融知识性、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板报、橱窗字迹工整,行文规范,无错别字,且能定时出版。在校园醒目处布置名人名言和宣传标语。校园内不得吸烟。

二、教室管理。

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到位。教室布置整齐美观,墙壁干净无污迹和蛛网,地面无痰迹、纸屑和杂物,课桌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无损坏现象。

三、室外卫生。

校园门前无卫生死角,垃圾清扫、清运及时,保持道路畅通、绿化完整。墙面无污迹,门窗无灰尘,草坪花坛内无纸屑杂物,校园内配备分类垃圾桶,有专人及时清洗。

四、办公室管理。

办公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上整洁干净,课本与作业入本人柜,墙面布置大方得体,无灰尘,地面无烟头,纸屑和杂物入纸篓,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等。

五、活动室管理。

各室布置有特点,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上墙,各种仪器、书设备排列整齐、无灰尘、无损坏现象。活动室墙壁、地面、工作台常年保持清洁卫生,每次活动有记录;图书有编号、有登记卡、借阅记载,定期举行专题读书会。

六、食堂管理。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膳房与餐厅整洁卫生,有防止食物变霉变、灭蝇等措施。备有食品冷冻柜、消毒柜等。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态度热情,学生、家长、教职工影响好。

七、宿舍管理

宿舍整洁,床铺被褥干净,各种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门窗、墙面、地面无油迹灰尘。

中学学校章程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健康是一种在身体上、精神上的完满状态,以及良好的适应力,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的状态。为了促进本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优化校园育人环境,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快乐的校园氛围,以进一步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健康促进学校是指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社区成员的共同努力,提供能促进并保护学生健康的、全面的、积极的经验和组织机构。内容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健康教育课程;创建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学校环境;提供适当的健康服务等。同时,促进家庭和社区更广泛参与,以便最大限度地促进和保障学生和社区成员的健康。

第二章 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健康教育政策

第三条 把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通过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深化学校教育内涵,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促进师生身心健康,使师生在学校和社会有良好的适应能力,达到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社会适应良好的最佳状态。

第五条 加强领导,建立健康促进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各班班主任。

第六条 实行健康促进工作校长责任制,切实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落实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的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校健康政策,落实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的有关活动,确保全体师生健康发展。

第三章 改善学校物质环境,提高师生健康意识

第七条 重视学校物质环境建设,为学生提供健康成长的硬件环境,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高度、采光照明、饮用水及生均水笼头、厕所男女生蹲位均达标。

第八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生命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定期对学校体育设施器材、运动场馆进行例行检查,及时整修或更换损坏器材,确保师生健身安全。

第九条 把美化环境、绿化校园列入学校常规要求,把校园卫生清洁列入各班常规检查内容,合理划分保洁区域,坚持每天一扫制度,建立学生检查组,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章 构建和谐校园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社区互动平台

第十条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一个人健康成长的前提,热情大方地与别人相处,理解、尊重和宽容别人,真诚相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良好的性格,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第十一条 拓宽育人渠道,发挥社会、家庭和学校“三结合”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共青团、妇联、工会、家长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部门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健康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更为和谐、安全的环境。

第十二条 组织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制定健康促进计划、自觉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以健康为主题的活动,主动关心学校周边的健康环境和安全措施。

第五章 培养师生健康技能,提供良好健康服务

第十三条 开设安全健康相关知识讲座,向师生传授正确的安全健康知识,让师生掌握必要的生命救护、自救互救技能和突发灾难或意外事故时的逃生避险方法,使师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全面提高。

第十四条 重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注重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制定学校禁烟措施,学校正门显着位置悬挂禁烟标志,学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坚持二课二操三活动,认真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五条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证学校医务室使用面积,配齐配足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坚持在校生每年体检一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坚持在职和退休教职工每年定期体检工作,重视对学生食堂、教室、宿舍的清洁消毒工作,并经常开展传染病防治、季节变换常见病防治专题讲座。

第十六条 配齐心理咨询室设施,有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定期开设心理辅导讲座,正常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

第十七条 健全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自觉遵守红十字章程,制定红十字年度计划,开展红十字会活动,从小培养慈善爱心,关注社会公益事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于塘马中学行政办公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将由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师生代表大会讨论修订。

中学学校章程 篇13

一、安全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校长必须与班主任、门位等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使每个相关岗位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学校安全工作分析会议制度。

学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员。会议情况必须记录在案备查。

三、建立健全检查整改制度。

每个季度学校要组织安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所有的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都必须记录在案备查。

四、值班巡逻制度。

一要加强门卫值班。确保门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建立值班记录台帐。

二要加强值班巡逻。加强教师值班巡逻,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三要建立节假日、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五、“五项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是开展课堂主渠道渗透教育。每位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要将安全教育内容与学科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全体学生全面进行安全教育;

二是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知识专题讲座,提高防患意识;

三是开展学生自我保护演练活动。每学期学校至少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演练活动,在模拟的险境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开展特殊关爱活动。对残疾、体弱多病以及品德有缺陷的特殊学生,学校要建立专门花名册,班主任、课任教师要通过“一对一”结对子方式,关心爱护他们。

五是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共建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共同教育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代表、社区(村)有关人员座谈会,形成合力,共建“平安校园”。

中学学校章程 篇14

一、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题,是加强教学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之一来自备课质量,不论是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还是任教不久的新教师,都要认真备课。

二、坚持同年级同科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完成的任务主要有:

1.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钻研教材,确定学期各单元训练的重、难点。

2.分析本年级学生学习特点。

3.确定本年级教学研究主题。

4.统一调整教学进度。

5.安排本年级本科教学活动。

三、教师个人备课分为以下三种:

1.学期备课,每位教师在学期开始前,先通览教材,领会教材意图、整个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弄清本年级、本学期的各单元,各课分别要完成哪些教学任务以及重点、难点,分清主次,划分课时,在备课本的第一页应写上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一般包括:

(1)对上期学生学习情况(学习目的、基础知识、智力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分析。

(2)对本学期教材的重点、难点的分析。

(3)本学期的教学目的要求(思想教育方面、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

(4)教学进度,需写明章节课题,所需课时的起止时间等。

(5)学生的实际活动,如参观、实验、实际操作等。

2.单元备课,是在每个单元(一组)教学进行之前的备课,拟出一个单元(一组)的授课计划,目的在于从整体出发,明确每一节课在本单元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突出重点,在各课中的单元备课计划,一般写在每一单元(一组)教案之前。单元授课计划一般包括:领会本单元(组)编排目的与意图,确定单元(组) 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2)找出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确定主次。

(3)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通盘考虑在本单元(组)中应培养学生具有哪些能力和发展哪些智力。

(4)安排授课时数。

3.课时备课,是指教师自己备每一课时的课,它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熟悉教材,确定教学目的,安排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的程序和方法,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

四、每周六下午2:00---4:30进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集体备课时无大事、急事一般不准假,如确需请假要向分管教学的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凡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每人次扣5分,请假每人次扣2分。集体备课必须有任课教师的观点摘录、教法通研,否则每人次扣3分。教导处将随时公布检查结果。

中学学校章程 篇15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中学学校章程 篇16

教务科是学校教学指挥管理中心,常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是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保证,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基础。抓好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能有效的凝聚整体合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扎扎实实,持之以恒的促进学校的发展。 严格教学常规管理,既优化了学校的育人环境,又包含教师良好素质的培养和形成,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素质教育才能全面实施。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发挥自己的职能,制定细则,执行制度,执行计划,明确责任,统一进度,研究教材,评教评学,开展活动,掌握信息,组织考核,使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一、教学计划管理制度

(1)教务科要及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督促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对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计划要检查落实。

(2)各学科备课组要有详实教学进度表,教务科随机检查教学进度

(3)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

二、教案检查管理制度

(1)教师教案前要有教学进度表。

(2) 教师备课教案要有一周的余量。新学期开学提前备好两周的课。

(3)教务科、教研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4)每次检查评选优秀教案25%左右。

三、教师集体备课管理制度

(1)教师集体备课组活动有详细记录。

(2)教师备课电子稿期末交教务科存档。

四、听课检查管理制度

(1)教师听课笔记中必须要有听课评语。并及时在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

(2)教务科组织教研组长对每位教师的听课笔记定期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3)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30节。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至少18节,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

五、教学会议记录制度

(1)认真作好学校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2)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的教学会议及活动记录。

六、验室管理制度

(1)各实验室管理考核制度。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要有(周)计划。

(3)实验后要有实验记录。

(4)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

(5)计算机室、电教室、语音室使用记录。

七、学生学籍管理 制度

(1)建立全校学生学籍册及学生素质教育手册。

(2)学籍管理员每年及时做好毕业学生升学统计表。(毕业学生总数、毕业升学率、升入一本、二本、三本人数、其它升学情况)

(3)学籍管理员每期要清理好学生转入、转出情况记录及转学证明存根。

中学学校章程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皋如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高级中学,实施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的非义务教育,学制三年,隶属皋如市教育局。

第三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 来”的教育思想及关于新常态发展等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 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近期目标: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 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基础建设的步伐。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发展计划,引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课程教育理念 下,致力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努力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现代化、高质量的高级中学。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总支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办学目标:建和谐优美校园,塑博学睿智教师,育德能俱佳学生。

办学方略:自胜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人文润校。

校训(座右铭):德博者立,自胜者强。

校风:勤敏力行,和融共进。

教风:精教善诱 求新求活。

学风:勤学善思 自主自砺。

第七条 学校建校年份为1955年。学校校歌为《放飞希望》。学校校徽为“同舟共济”图案,取“渡人不倦”之意。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九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发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 校长的职权

(一)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负责对教师的招聘和安排学校的人事工作。

(三)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的内部布局、基础立项与实施。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一条 副校长

副校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名,并由市委、市政府任免。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科研工作。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各职能部门正副职采取竞聘上岗制度,由市教育局考察、任免。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正副校长、党总支负责人、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负责人。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必要时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党总支负责人召集。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校务委员会所作决定由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称为行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或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工资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民主监督学校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以处、室、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学人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节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二十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二十一条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在反“四风”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召开包括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各种类型的协商会、通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科研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社团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文明习惯教育、劳动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发、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行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学生。

第三十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是面向全市办学的高级中学,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订并执行各项有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教研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按年级设备课组,各设组长1-2名,备课组长视同教研组副组长。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年级部,作为加强本年级教师和班级管理的组织。年级部主任负责本年级教师 的教学常规管理和班主任工作管理,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督促班主任完成学校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年级部由一名教导处、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分管本年级 的教学和政教工作,并负责实施本年级的各项考评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 的责任,并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的产生一般实行选聘制,由个人申请,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与政教处提 出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也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科学的、人文化的教学常规,抓好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毕业考试和考查。学校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三十七条 教科研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支柱,是学校队伍建设的主要平台。学校由教科室负责教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过程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估,组织实施与教科研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 总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四十条 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 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使之达到现代化的办学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建全校产校物管理制度,加强校产校物的管理。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校依法保护教师、职工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以“博学睿智”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九条 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习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学校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根据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绩效工资制。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失误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产生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工会、退管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退离休教职协会是退离休教职工自愿结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第六章 学生

第五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机关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

第五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 学生以“德能俱佳”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八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组织领导,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的重要力量。团组织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法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皋如市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制订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需作修订。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皋如市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皋如市第一中学校务委员会。

中学学校章程 篇18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二、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三、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四、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五、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六、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自行存放。

七、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八、各处室部门和年级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教务处处理。

九、各处室部门和年级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十、教务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中学学校章程 篇19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要佩戴学生卡,服装整洁,发型朴素,服从值周人员检查。放学按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二、认真上好早读,按时进教室,按规定读语文、外语,不离位乱跑,不允许做其他作业。

三、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人人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涂乱画、不说脏话。消灭打架骂人现象。值日生早自习前应打扫好教室及清洁区卫生。

四、按照教学常规上好每一堂课,严格遵守课堂规则:上课时思想集中、注意听讲、认真思考、记好笔记;努力做到"五不",即:不交头接耳说话、不做小动作、不谈笑起哄、不随便插话、不顶撞老师。

五、课间休息应离开教室,到室外或操场活动,不要在教室做作业,严禁留在室内跑跳打闹、怪叫,更不准恶作剧。中午在校用餐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食堂秩序,不浪费粮食。饭后在教室或阅览室看书或休息。

六、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做眼保健操要按时,力求穴位准确,不能马虎应付;课间操人人参加,努力做到集队三分钟,做到四个“一",横竖一条线,一个不缺席,不做错一拍,不说一句话,未宣布解散,不得自行移位、离队。

七、上好体育课,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上体育课。上课时一律穿球鞋或布鞋,按要求参加每项训练。按学校计划,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严禁侵占他班场地和体育器材,积极参加文娱、科技活动,不做追逐打闹、摔扑克等不文明不卫生的活动。

八、上好下午自习课。自习课应当排除外界干扰,复习巩固每天的新课,完成当天的作业,不准抄袭。自习课要保持肃静,不准说笑离位,干扰他人学习。更不得外出打球、上网吧或到其他班级串联。

九、爱护公物,坚持卫生扫除制度。人人爱护公物,保护好教室设备,不乱涂墙壁,放学时关好门窗和电灯,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五“一大扫”的卫生扫除制度。值自生要认真负责,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十、讲文明、讲礼貌,在校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进办公室喊报告,见老师打招呼,在校外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敢于与不良风气作斗争,在家要尊敬长辈,爱护弟妹。养成每晚自学一小时的.习惯,做到按时就寝。自己动手洗衣袜,参加半小时家务劳动,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中学学校章程 篇20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 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 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中学学校章程 篇21

一、教师因教学需要用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开出准备单,(演示实验三天以前,学生实验一星期前)由备课组长或任课老师交实验室安排准备。

二、实验室管理员接到安排通知应着手准备,在上课前交老师检查,预做后领用。用毕归还,由保管员验收核销。

三、学生分组实验仪器、用品,由管理员直接安放于实验桌上,课前教师检查,课后由管理员直接收回。

四、凡与实验仪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实验室仪器室。

五、实验时,管理员不能离开实验室,遇有损坏,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中学学校章程 篇22

一、备课的基本要求与规定

备课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前提,备课的质量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效果。为规范“教案”,提高备课的质量,特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责任要求:

每位任课教师在课前要自觉按照教学进度,认真撰写授课教案,进教室上课必须带教案,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教案上课。

2、书写要求:

对教案书写作如下规定:40周岁及以下的教师必须写详案;41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可以写简案,但学校倡导写详案。对于简案,也必须有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和对教学过程的简要描述。

以上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过程须写入《零陵中学教师备课本》内,不能用“电脑备课”替代备课本,每学期期末上交教学处检查评价。

3、格式要求:

教案要具有课题名称、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点、难点、教法、教具、教学过程、作业,提倡写板书设计和教后反思。

关于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应根据学科教学特点,制定单元(章节)或每一节知识的目标和重点、难点,学校提倡在每一课时的教案中制定具体的家学目标和重点、难点。

二、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与规定

上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对于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使教师上好每一节课,特作以下要求。

1、课程表的调度权在教导处。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课、并课、私自调课或代课。

2、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上课前十分钟应准备好教材、资料、备课本、书写工具、演示仪器及其他所需的教具等。预备铃响,任课教师进入教室,做到准时上课,准时下课。教师上课时,无特殊理由,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认真执行课堂常规,上下课前学生应起立,师生互相问好。(中文、英文均可)。任课教师要维护好课堂纪律。

4、举止文明,穿着整洁大方,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原则上手机不得带入课堂,如果带入必须处于关机或振动状态,不得在课堂上上接听电话。无特殊理由不坐着上课。

5、课内要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精心设计,内容有条理,字迹工整规范。

6、每堂课的基本教学环节做到:

①组织教学要集中学生的注意力。

②导入新课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

③讲授新课要条理清楚,并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教材特点,遵循教学规律,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④巩固新课要注意知识点的归纳或概括。

⑤作业布置要精选并做到量的适当控制。

中学学校章程 篇23

一、学校校舍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损坏、改变校舍的性质。

二、学校的校舍在法定的责任人的领导下,统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如发现房屋结构损坏、蛀蚀及重大险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教育局。

三、总务处对校舍使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定期修善校舍。

四、学校的`教学环境、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规划。

五、对全校师生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及爱护校舍设施的教育、制定、建立健全的值班护校制度、防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

六、总务处应建立完善的校舍资料档案及房产土地权证。

校舍档案包括学校总平面图、各幢房屋分层平面图、施工竣工图、给排水图、管道照明及动力线路系统图,水电煤计划使用权证及有关资料。

中学学校章程 篇24

一、校园广播系统涉及到高考听力播放安全,高考无小事,小事误高考。现教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只有在现教中心的授权并培训下播音人员才能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

二、播音人员(含英语老师和学生会广播站组成员)须经过现教中心人员培训,熟读听力播放流程细则,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制定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应有记载,播放结束后应如实填写好相关记录表。

三、要落实“三定”。即定人(不能让学生或未经培训的老师播放)、定时、定程序(操作手册)。使用单位(如高三年级)要提出书面的申请,写清楚播放责任人,什么时间等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否则属于违规操作,出现后果要追究责任。

四、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向现教中心报告。

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上报到现教中心,由现教中心安排专人维修。

六、大型考试需使用校园广播系统的需提前一周向现教中心申报并确认,做好相关安排。原则上只允许毕业年级的大型考试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其他年级考试有特殊要求,要逐级向现教中心、分管校长报批。

七、毕业年级非大型考试使用广播播放听力时,在报批的情况下,应按照听力播放使用细则规范使用广播设备,如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应承担责任,待再培训整改后(至少一个星期之内停用广播系统)继续使用。

八、播音人员应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九、现教中心人员和所有使用播放设备的人都要加强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加强钥匙管理。原则上钥匙由现教中心专职人员(段力宏)保管,经培训合格的播音人员需要使用设备,找段力宏借用并及时归还,不得私自配钥匙。

十一、现教中心专职负责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系统维护工作,培训并督促播音人员用好设备,不违规操作,避免事故发生。核对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重大问题立即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如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学学校章程 篇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Z省高邮中学,是省级重点高级中学,学制三年。学校属全民所有制,是法人实体。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校接受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高邮市教育局。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监督保证、教职工通过工会和教代会参与管理民主监督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五条本校坚持教育“三个面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六条本校以“办新世纪中华名校、育高素质世界公民”为办学宗旨;以“立德、践行”为校训;以“务实、求新”为校风;以“慎教、善导”为教风;以“敏学、精思”为学风;以“敬业、爱生、乐群、修身”为师德规范。

第七条本校坚持“科学管理、严谨治教、精心育人”,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坚持“育人抓全体、教育抓全面、教学抓全程”。

第八条本校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积极构建校本课程,努力做到素质教育课程化、课程方案校本化。

第九条本校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定教、以教导学,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做到课堂教学素质化,。

第十条本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科兴师、教科兴教、教科兴校,努力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管理教师队伍。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师德规范,实施师表工程,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业务进修,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的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第十五条学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可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十七条学校兴办校办产业。所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发放教职工福利和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高邮市教育局审定。

第二十条本章程如与法津、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校内各处室依照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高邮中学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中学学校章程 篇26

一、校园环境管理

1、提倡爱校如家的美德,自觉管理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为创建优美宜人的环境作贡献。

2、杜绝乱摆乱放恶习,自觉做到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地方,长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3、不随地堆放杂物,不随便晾晒衣服,不乱抛乱丢废品杂物。

4、爱护花草树木,发现故意破坏者要制止,要报告,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罚到位。

5、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攀枝摘花,不在校内摆摊叫卖。

6、注意仪表端庄,在教学区内,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高声嬉闹、追逐。

7、上课期间,不准货运机动车入内,摩托车入内不准鸣喇叭。

8、服从学校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强行进出,更不准翻越围墙,因此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各人负责。

二、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常规管理

1、成立主管校长为首的“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选用思想好,乐吃苦,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四化”工作,确保学校天天处于迎检状态。

3、绿化区要发展常青树和珍贵树种,扩大草坪面积,力求树木花草合理种植,科学培育,使之树状美观,花形绚丽,为建设花园式学校做好每一项工作。

4、面对学校实际,作好整体规划,做到一处一景,把树木、花草、盆景及各种路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格各异、整体优美的格局,向高层次目标跨越。

5、加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培训,要求依章养护管理。对卫生包干区负总责,该冲的冲,该扫的扫,该抹的抹,该擦的擦,确保长期整齐清洁。

6、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校园环境管理负责,既管内,又管外。校内的杂物垃圾及时拖运,外面的干扰破坏要及时遏制。长期确保校园平安。

三、校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校园的环境保护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又关系到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政治影响,做好这项工作,利国利民,要舍得用人花钱。

2、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要保持校园安静。不准有人大声吼叫,不准敲锣打鼓,不准燃放鞭炮烟花,违者要处以重罚,各班、住户保证该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

3、全校师生家属不得乱倒垃圾,乱抛废物。因维修装饰要污染环境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处运,谁发生谁负责。

4、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养家畜和宠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5、教师家属不得在校园空地随意开垦草地。

中学学校章程 篇27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使学校计算机网络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兼书记)

组员:、

二、管理要求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规范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备份。

4、除网络管理人员外,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长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人员对外统一发布信息。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入侵,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发布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安装前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和微信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邪教资料及议论带有政治性、敏感性、煽动性的信息等。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上海市公安局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渡、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巴、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一学期的要求设置。

中学学校章程 篇28

学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学习,有序生活,心要静,神要定。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判断力、抗诱惑能力较差,携带、使用手机给学生带来诸多消极影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消耗时间、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视力下降等等。学校坚持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基本态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20__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赤峰红旗中学坚决禁止学生把手机带进校园,手机校园内清零,没有弹性。(如果允许个别,就会有若干个别,给管理带来极大不便,结果还是控制不住);

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主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不给学生购买、携带手机;学校与家长和学生共同签订学生不携带手机入校园的协议书留档备案;

三、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之间的联系,学校开放办公室固定电话免费使用.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可到相应的宿舍楼值班办公室接打电话,在教学楼期间可以到本班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办公室接打电话,校园的南门卫、西门卫电话开放免费使用;

四、欢迎全体学生监督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学校实行举报制度。举报电话:孙老师:,徐老师:,王老师:.

五、违规携带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1:凡带手机进入校园的,一经发现,没收封存直至本学期末由本人签字领回,同时约谈家长说明情况,对违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提出警告;

2:对所有违规带手机的同学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进、获得奖学金的资格,相应的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3: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力检查、发现、没收违规携带手机,政教处、安监办负责主要责任,具体责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师、年级部管理人员、门卫、校内保安、宿舍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等;手机一经发现,交给年级部政教主任做好记录、封存,同时通知班主任并约谈家长,政教处做相应的处分,做好过程性材料留档。

中学学校章程 篇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学校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系公办省三星级全日制高级中学,学制三年。学校全称:xx市厂大高级中学,地址: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旭东路279号。办学规模12轨,招生人数540人以上。教职工编制按省重点中学的班级教工数比1:4.6标准,应配有教工166人。

第三条 学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接受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

第四条 我校的校训是“求真、存善、尚美”,校风是“谦逊、自信、和谐、上进”,教风是“博学、善教、笃行”,学风是“乐学、善思、合作、进取”。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我校举办和主管单位为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

第六条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 校长由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党委任免。

第八条 校长有如下权利: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二)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执行学校经费预算计划;

(五)代表学校对外开展工作;

(六)领导和组织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七)行使学校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学校设副校长3~4名,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教育、教学、科研、总务等方面工作。副校长由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党委任免。

第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生活中心等职能部门,上述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学校各项工作。处室主任、副主任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报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党委批准。

第十一条 学校设各学科教研组、各年级组,各学科教研组、各年级组贯彻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总务工作的计划和要求。

第十二条 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单位,班主任由学校行政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党委,学校党委职责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和监督学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配合校长做好学校学校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三)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参与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五)领导学校精神文明的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支持校长作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的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落实统战政策,帮助、关心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通过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对全校教育、教学、科研进行日常管理和改革实验,具体计划、安排、指导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备课组工作。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端正教育思想,加强常规管理,大力改革教学。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用适当的教材组织教学。并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开发校本课程,利用本地区企业先驱范旭东等名人的事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上好体育课,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组织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坚持卫生保洁制度。

第十八条 重视艺术教育,上好美术、音乐必修课,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情趣和一定的艺术修养。 第十九条 坚持搞好劳动技术课,上好劳技课,组织好课外科技活动。

第四章 总务财务和财产管理

第二十条 总务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讲究实效,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经费预算制度和经费使用监管责任制。学校经常性经费,由校长负责监管;学校建设性经费,由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负责监管。

第二十二条 学校购置重大设备和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不得擅自将学校财产转让、转移或者用于担保。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xx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

第二十八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学校管理和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报请上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犯错误的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所受处理不当,可以依法提出上诉。

第六章 学生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完成作业,经考试合格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当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应维护法律规定的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全面提高素质、发展个性、特长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所受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工大会通过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学校依据章程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需对章程进行修改的,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提出修改意见,再经教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市厂大高级中学校长室。

中学学校章程 篇30

根据全国、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构建规范学校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收费法制化,切实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原则:以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一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杜绝私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

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困生凭特困证减免收费,其他代收项目的收费,依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三、通过公示栏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学费由学校财会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七、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章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章程 篇31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任何危害校园网正常运作的行为,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多媒体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U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各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