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优秀10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
学籍申请书 1
xx校长您好:
我是xx中学xx级高中(xx班)学生,申请不参加x年x月高考,但保留学籍,完成全部高中学业,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另外,因家庭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申请免收(或缓收)保留学籍的费用。
恳请校长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学生: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籍管理制度 2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
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籍登记自我鉴定 3
转眼间,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在毕业之际,对我这几年的学习和生活进行一个回顾,做一个鉴定。看看自己这几年都有什么收获,学到了什么东西。让我在之后,能够更加的了解自己。
大学这几年,学习成绩算不上特别好,但每一年学校的`奖学金,都会有我的一份。虽然有的时候上课没有认真的听讲,但是到了复习的阶段,我都会认真的复习。复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通过考试,拿到奖学金,而是想让自己知道更多的知识,把专业学好。虽然我学习的专业并不是自己最喜欢的,但既然来到了这个专业,就要好好的学习。为了能够拿到奖学金,我也参加了很多学院、学校举办的活动,增加我的平时分,达到评选奖学金的资格线。
在课余的时间,我会去图书馆借书,或者是在网上阅读电子版的书籍。种类很多,但都是我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因为有兴趣,才能够读进去,而不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是希望自己能够知道更多的其他行业的知识。图书馆也会有一些工具书,通过阅读这些书,我能够熟练的用计算机做很多东西,学会了很多的技能。我喜欢看一些课外书籍,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因为这个习惯,我比同龄人知道的知识更广泛。
大学带给我的,不止是知识,还有社会经验。在大一的时候,我加入了学生会,成为了我们学院xx部的一员。学生会的经验,让我交到了很多的朋友,认识了很多其他专业的人,提高了我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在大二大三的时候,我也找了很多的兼职。离开了学校这座避风港,才知道在社会上生活有多难。社会上不会再有老师这样的人,能够无条件的帮助你,同事的关系也不像同学那样。总之,我成长了许多,锻炼了自己,让自己能够更加适应社会上的生活。我在毕业之后,进入社会的生活,也不会感到彷徨无措。
我在大四的这一年,一边准备着毕业论文的写作,一边找了一个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可以让我更加了解我们这个行业的工作内容,把在学校学的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更好的利用我学到的知识。我增长了社会经验的同时,毕业论文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虽然这一年比较的辛苦,但很值得。
我要谢谢我自己,在这四年不断的丰富自己的知识,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只有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不会被社会淘汰。
学籍申请书 4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对口1301班的殷XX同学,我来自六安市xxx,家有x口人,母亲xx和我,父母都是农民,家庭贫困,全家以务农为主。没有太多收入的家庭,却遇到父亲的重病,再加上我的学业费用愈发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现父亲因病重刚刚过世,母亲更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加上为父亲治疗的高昂医药费,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危机。每当看到母亲忙碌劳累的身影,我感到我的心在一阵阵抽搐。为此,我想尽自己的努力帮助家里,减轻母亲的重担,所以,我想申请XXXXX学期不到校上课但学籍在校保留,在家自行复习。不在校期间,我会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格自律,提高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自己专业技能,认真复习并争取在期末的考试中考取优异的`成绩,不辜负校领导们的关心和厚望,努力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为学校争光。并且个人安全自己负责与校方无关,学校有特殊安排时,我会按时到校,不会给学校添麻烦,望校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殷XX
20xx年3月4日院(系)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籍申请书 5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xxxx班的xxx同学,想申请xxx学期不到校上课但学籍在校保留,在家自行复习。不在校期间,我会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格自律,认真复习,并且个人安全自己负责与校方无关。学校有特殊安排时,我会按时到校,不会给学校添麻烦。希望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xxx
20xx年x月x日
学籍申请书 6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本人xx,是x级x班的学生。因为xx。经老师和家长做工作,仍然不愿在校上课。现申请保留学籍,不在校期间发生一切事情均与学校和老师无关。如果有特殊安排时,我会按时到校。
申请人 :xxx
20xx年x月x日
学籍申请书 7
尊敬的校领导和办事处工作人员:
我是x级专业班学生。性别:xx,身高:xx,家庭住址:xx,家长姓名:xx,联系电话:xx,qq号:xxxx。
经我自愿申请及家长同意于年月日,由学校安排到参加勤工俭学,因自身原因,在没有给学校及办事处老师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学校指定的勤工俭学单位,又加上时间匆忙没有及时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现已经安全回到家中,经家长同意后我自愿放弃学校给我的`一切再次安排(包括勤工俭学、安置服务等)。以后我个人的一切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与学校无关!现特此申请办事处老师保留我的学籍档案。如在合格的情况下请学校给我颁发毕业证书!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学籍申请书 8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本人,是xx级xx班的学生。因为。经老师和家长做工作,仍然不愿在校上课。现申请保留学籍,不在校期间发生一切事情均与学校和老师无关。如果有特殊安排时,我会按时到校。
申请人: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籍管理规定 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加强学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休学、复学
1、休学
学生休学须持有市(县)医院证明、病历表、医药费发票,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和学校审核,报教育局审批。经教育局批准的休学生由本人或家长到校办理手续,学校发给休学证书,方可休学,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学校不予承认,作自动退学论处。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其学籍给予保留。
2、复学休学期满,经市(县)医院证明,学校审批后可复学,有关材料存放***。
3、退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退学。
(1)同一年级留级两次,继续学习有困难者;
(2)修业期间累计留级三次,不能完成学习任务者;
(3)休学期满而无正当理由仍未复学者;
(4)有正当理由,学生及家长主动申请,经学校核准者;
(5)在一学期中,学生无故旷课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经反复动员仍不到校者;
(6)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以后,对于辍学者应追查家长的责任,并不办理退学手续。
二、转学与借读
1、转学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
(1)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
(2)市内户口家庭住址迁移后不能就近入学的初中生。转学生的具体手续按相关文件精神办。
2、借读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学生借读,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需经校长批准。借读生在我校表现不好者立即责令其回原校就读。学校不接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和往届毕业生、修业生、肆业生插班重读。
三、毕业、修业和肆业
学生修业期满,部颁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全部及格(包括补考及格),操行符合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各门课程的成绩记入***。学生修业期满,考试科目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及格,或操行不符合毕业标准者,不予毕业,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修业证书。
学生因病或因故中途退学,如本人要求,可发给肆业证书。毕业、修业、肆业证书由教导处报校长室,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指定专人签发,学校留存根入档备查。
四、学籍档案管理
新生录取后即由学校建立统一的学籍档案,以后逐学期填写。
学生受奖励、处分或撤销处分,均根据政教处的有关材料,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表。
学校变动学生学籍,颁发学历证件的审批手续均入档备查。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由学校查毕业生档案表,经严格审核确认后,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学历证明。
学籍管理规定 10
第一条、新生报到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义务教育学段(初中)完成证书、户口簿等证件按时报到入学。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报批准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入学资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应当在9月30日前报批准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学校在9月20日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完成新生学籍注册上报工作。
新生经学校采集学籍信息后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
第四条、学籍信息采集、审核、审批的任何环节发现新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应当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在二周以内);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应及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可视为自动退学。
第五条、户籍不在本市的外地学校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学生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书面申请;
(二)户口簿;
(三)义务教育学段(初中)完成证书;
(四)中考准考证及成绩单;
(五)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
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外来借读学生、外出借读学生的名单汇总并填写《肥合市普通高级中学接收借读学生花名册》、《肥合市普通高级中学外出借读学生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不得接收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借读。不得接收市区和四县一市的普通高中学生借读;四县一市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相互接收学生借读。
第六条、班级学额不得超过50人。
第七条、同城区内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允许转学。
转学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转学申请表;
(二)户口簿;
(三)学籍档案材料(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学生中考录取大表、高中学生学籍表,其中课改年级学生还应附学分记录和综合素质评定记录等材料)。
审批机关根据学生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本市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及班级学额情况,按照“同级同类方可转入”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如本人要求转入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应转到其他班级学额未满的一般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后,学校应当及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转学应当由市教育局批准。学生从省外学校转入本市,应当经市教育局批准。本市高中学生要求转往外地就读的,按照转入学校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的,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发票和诊断证明书等有关材料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查,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休学。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学年。高中期间休学不得超过两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就读。
休学期满后,应当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期满复学,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并报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复学后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表彰、奖励或者处分学生,应当坚持原则,把握标准,慎重决定,及时存档。学校应当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受到奖励、处分的学生信息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生评先评优活动,应当查看并参考有关学生的奖惩信息。
第十条、本市采用16位字符作为学籍号,学籍号延用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籍号,并作为学生的终身识别号,由学籍系统自动生成全省统一编号。学生转出、休学、退学后的原学籍号不得重新启用。
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编码的16位主号编码规则以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籍信息审核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xxxx〕82号)为准,15位副号编码规则以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实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信息编码管理的通知》(教基〔2xxxx〕7号)为准。
第十一条、每月的第一个工作周,市教育局集中办理学籍变更的审批手续。办理学籍变更时,学校应当填写《肥合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市区普通高中(含高校附中)学籍变更直接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四县一市普通高中报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申请补发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的,应当由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学校查验证书存根后,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持经市教育主管部门验证签章的《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证书存根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设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省教育厅窗口办理。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省教育厅打印相关证明书后,再逐层办理照片粘贴和加盖校长签字章、学校公章、钢印等手续。
第十三条、实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通过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要完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每学期录入和更新学生课程学习记录、学分认定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测试结束后及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学籍信息完整准确。
学校应当设置学籍管理专柜,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当设立学籍档案室。学校应当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学籍档案,并应当将学生学籍表、学籍光盘(含每届学生学籍信息)、新生花名册、毕业生花名册、学生变更情况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存根及学生奖惩材料等学籍档案永久保存。
第十四条、学生生病、出国、外出考试、外出学习要办理请假手续,班主任可以批准一天假期,级部可以批准一周假期,请假一周以上须报学校批准,请假获批准以后方可离校,擅自离校按旷课处理,旷课一个月取消学籍。
第十五条、学校原则上不同意任何学生外出借读,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外出借读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和家长写申请,并提供对方学校的接收证明,报请学校批准后,方可离校,擅自离校按旷课处理,旷课达一个月,将取消其学籍。
第十六条、未经学校同意,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擅自离校或出国的,按旷课处理,旷课达一个月,将取消其学籍。
第十七条、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借读学生,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到我校借读,必须先到教务处登记核查,符合条件的参加学校考核,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方可办理进校手续。
任何教师、班主任或部门不得擅自作主,违反规定,学校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