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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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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1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高空作业除移动过程中外,均应佩戴好安全带

2、钢构件安装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长度足够的爬梯(铝合金梯或竹梯)上下钢梁及屋面,施工人员不得从钢柱上面上下

3、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按规范要求使用胶皮电缆线,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护套线、花线

4、吊装时严禁在钢梁上站人。如有需要,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后方可施工

5、焊机焊把线不得超过30米(地线严禁使用搭铁)

6、氧割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应大于5米,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米,气瓶不准放于高压线下

7、严禁使用断股、磨损严重的绳索

8、雨雪、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露天登高作业

9、手持电动工具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2

1. 目的

为规范配电房、发电房、车间生产性用电设施、办公室用电设备、设施,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 生产部电工

协管 机电维修组、技术部、安生办。

4. 配电房的管理

4.1 生产部电工负责对底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4.2 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4.3 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4 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5 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4.6 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动力房。

4.7 电工应对厂区外本厂专用变压器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5. 发电房的管理

5.1 电工应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的维护、保养,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5.2 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5.3 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4 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发电房。

6. 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

生产部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

7. 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

7.1 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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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如发现有故障隐患,应立即断电再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制作维修单》。

7.3 对维修好的设施,维修人员应向负责人及部门主管交接验收,在《制作维修单》上签字。

8. 附件

8.1.1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8.1.2 制作维修单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3

为保证xx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质量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使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切实落实自检、互检、专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用户满意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奖励

1.1每周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对现场构件进行评比,对优秀班组进行奖励100元,1.2每周统计各工序报检合格率,合格率大于90%班组奖励100元。 1.3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下道工序及时发现并提出经确认返修合格后,奖励100元。

1.4制作工程受到甲方发函表扬的,每次奖励500-1000元。

2.处罚

2.1未执行程序处罚

2.1.0每一批钢构件成品生产完毕后准备发货前,生产车间未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科进行联合检查,质检员未签认合格却发货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20000元/次。

2.1.1对于批量生产的首件构件,执行样板制,样板经质检员检查合格签认报检单后方可批量生产,若不按规定进行报检即进行了批量生产,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元。

2.1.2工序加工完毕后、未进行自检、未填写自检记录即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处罚500--1000元。

2.1.3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应对上道工序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交接检记录。未填写交接检记录或未按规定填写交接检记录转入下道工序的,一经发现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1.4下发整改单后责任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整修,要求整修拒不整修的视情况给予200-500元。

2.2下料工序处罚

2.2.1下料材质、规格与图纸不符,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2.2下料尺寸严重超标造成浪费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2.3三维钻、平面钻制孔不合格,气割毛刺不清除,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4制孔呈椭圆孔、三角孔、错位孔,返修用钢块填塞、割孔,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5切割缺陷未焊补、铁渣未修磨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6钢板对接不按工艺开坡口、不修磨坡口,或不加合格引弧板、熄弧板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7下料后未及时作零件标识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8剪板下小件后每个工程余料按钢板材质、厚度分区域摆放,不按要求做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拼装工序处罚

2.3.1焊渣、毛刺不清除,切割缺陷未焊补,不修磨坡口就进行组立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2翼缘、腹板不符合对接规范要求错开一定位置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3定位焊焊材与材质不符,定位焊间距与规范不符,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4铆工焊缝熔渣未清干净就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5组装看错图纸或需放样未放样造成组装错误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6编错程序,选错钻头,未进行首件自检、交检,造成批量错误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300元。

2.3.7锯床断料时,工件未加紧,定位基准没选好,造成断料错误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8组装完毕未及时标明构件编号,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4焊接工序处罚

2.4.1全熔透焊缝未按工艺加衬条的,或对接间隙不符合规范,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2焊缝外观质量差,焊缝尺寸不符合要求,漏焊等,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3埋弧焊不加引弧板、熄弧板,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4引弧板、熄弧板必须气割割掉打磨,否则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5二级以上全熔透焊缝不按工艺规定背面清根,造成探伤不合格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6焊剂、焊条未按要求选用型号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打磨除锈工序处罚

2.5.1焊后飞溅、焊瘤清不干净,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5.2低合金高强度钢火焰矫正后,用水激冷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3构件抛丸喷漆前未正确记录构件编号,不记录编号或记录错误,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元100元。

2.5.4抛丸质量打不到要求,而转入涂装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5抛丸后构件表面或内腔钢丸不清理,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6构件表面灰尘未清扫,存在铁锈、油脂、飞溅等就进行涂装,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涂装发货工序处罚

2.6.1油漆漆膜厚度不均、流坠,观感差未及时进行修补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2摩擦面、砼接触部位等不刷油漆的部位,未按规定要求粘胶布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6.3头遍油漆未干,就进行下遍油漆施工,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4涂装完毕未及时进行构件编号,或不按规定进行构件编号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5不垫枕木、构件装车时摆放不合理、刹车造成成品构件油漆破损,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6用构件作工装、垫铁等使用,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注:奖罚单附照片由工程质量技术科总工程师审批,并发生产副总、车间主任、财务部,并在车间宣传栏张贴公布,由财务部建立奖罚专用账户落实奖罚,罚款三个工作日内现金交财务部,三日内未交由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钢结构制作质量的管理水平,加强制作过程中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钢结构构件制作的检查流程,保证钢结构构件制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质保体系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厂长职责

全面领导本厂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工程师职责

1.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机构建设;

3.策划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并组织协调实施;

4.组织对生产在质量方面的管理和跟踪,并检查各项质量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5.组织各类奖项申报工作;

6.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签订负责QC质量管理及贯标管理;

7.参加重点及有影响工程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第四条部门经理、副经理职责

1.制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的执行与推动;

2.进行质量监控,对生产工艺进行监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协调与相关部门及驻场监理的'工作,处理质量异议,协助处理客户投诉等问题,并拟定改善措施;

4.组

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配合外部审核,组织原材料检验、成品检验;

5.组织编制、修改、管理质量管理文件,负责质量文件的有效性评定;

6.支持上级单位的质量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部门经理助理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制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归口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进行质量监控,对生产工艺进行监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至部门经理;

3.协助部门经理开展原材料检验,生产成品检验工作,做好相应质量检验记录;

4.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协调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5.组织各类质量方面的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材料检验员岗位职责

1.制定材料送检方案,包括取样主材、辅材的规格与数量、具体时间安排等内容;

2.开展原材料的取样、送检及其他一些试验活动的现场实施,做好取样记录并建立相应台帐;

3.收集、整理、保存检验试验资料,及时编写相关报告,总结成果,及时将结果反馈至部门经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车间工艺执行情况,确保过程中工艺文件、质量要求贯彻实施;

2.对产品进行内部检查验收,做到质量控制及时有效;

3.向监理监造报验构件,并向部门经理反馈结果;

4.协助推行检查车间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及存档工作;

2.负责各类质量报表的上报工作;

3.根据监理、监造的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听取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至部门经理;

4.部门考勤、收发文,资金计划、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事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车间自检员工作职责

1.负责车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工作;

2.负责填写、整理产品过程资料和交接报验资料,并配合质检部资料员做好交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3.针对自身编制切实可行的车间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办法,提高车间的质量水平。

第四章编制工程检验计划

第十条在建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技术主管部门技术交底及工艺、设计蓝图要求编制工程检验计划,并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付诸实施。

第十一条检验计划的内容有:质量要求、制作要求、过程检查主要控制点、验收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检验计划交底:由编制部门负责向车间、班组及外协交底。

第五章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各工程制作所需原材料按《材料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四条物资主管部门在进行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的采购前,应审查生产厂家是否满足业主及工程所需材料要求,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必要时应进行材料产地或生产厂家的质量调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

第十五条材料进场后,质量主管部门与物资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材料质量标准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质量主管部门在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中按照业主、监理及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取样,抽取的样品由质量主管部门材料检验员负责送检,检测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

第十七条只有经过验收、检验被确认为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才能被允许使用。

第十八条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进行明显的标识,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协商解决。严禁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十九条材料进场验收后,均应做好标识,并按要求进行保管。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5

一、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要有高空作业资格证。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

1、正确佩戴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与生命线和其他可靠结构牢固连接

2、屋面施工须谨慎;

屋面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生命线。

3、生命线的设置和使用必须规范和合格;生命线由水平生命线、垂直生命线两种。

4、钢丝绳必须检查;

检查中发现有损坏或断股,不得在用于生命线,生命线使用完毕后必须上油保护。

5、在固定爬梯处上下;

爬梯上必须正确设置生命线,施工人员上到指定点后,必须连接生命线方可移动。

6、严禁檩条空搁;

放到安装位置的檩条,应按图纸要求连接妥当。防止遗忘连接或孔太大连接不牢,高空作业时失衡。

7、维修时防坠落;

维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上屋面,必须有有效的防高空坠落的救助措施。

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吊钩、吊索每天检查两次;

每天至少两次检查吊钩、吊索并形成记录。发现损坏或断股立即更换。与起重有关构件必须经常检验。严禁吊机带病作业。

2、起重机应保持平衡;

要时刻关注和保持吊机平衡。起重机必须按规定将支腿座放置平衡后方可使用。不能超重以免影响平衡。

3、正确使用牵引绳;

要正确使用牵引绳,防止所吊物品大幅摆动,引起坠落或撞伤、撞落。

4、吊机统一指挥;

吊机操作者只听从一人指挥,不得七嘴八舌,指挥员必须正确使用口语和手语指挥。

5、吊臂或吊物下严禁有人;

严禁任何人在吊臂或所吊物品下来回走动、站立,防止砸伤。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线。

6、使用合法起重设备;

起重设备必须有合法登记手续,证明齐全,不得使用非法不正规起重设备,如外借应保留复印件。

三、高空坠落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正确佩戴安全帽;

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2、严禁高空抛扔物品;

3、高空物品链接牢靠;高空物品应放置妥当并连接牢靠,防止大风引起物品掉落如油漆桶等。一定要有临时固定绳索。

4、高空作业区下方不得停留;

必要时应通过喊叫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通过。必须及时疏导非工作人员、甲方、监理、业主等进入施工现场,并要求带好安全帽,并不在施工多级区域活动。

四、安全用气与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1、动火须有资格证书;

只有获得动火资格证的人员才能进行动火操作。

2、动火时确信无可燃物;

高空作业时必须确认作业下方无可燃物品如果甲方要求,必要时应向甲方请求动火申请,获准后方可动火。动火区域必须配置灭火器。

3、气瓶分开并设置回火器;

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乙炔瓶上必须有回火器。

4、防止触碰动火后的构件;

动火人员必须确保用火构件10分钟内不得触碰,以免烫伤。如果本人离开工作区域要安排他人看管。

五、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电工须有资格证;

只有获得电工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才能进行电工作业。

2、按程序使用合格电器;

应按正确程序操作,使用正确的、合格的设备、元器件和线缆,严禁使用破损的和有可能漏电的线缆和插头。电器使用完毕后一定要断开或关闭电源。电焊机应有电源防护壳罩。电源线必须腾空,不得碾压。

3、正确使用三级漏电保护器;

现场用电设备与漏电保护器的正确连接:总配电箱:总空气开关、电源、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闸刀

小配电箱:漏电保护器(0.1秒小于30毫安)、插座电柜箱必须随时加锁。

4、雨天不得使用室外电器;

雨天时,室外不得使用插头、电动工具等。开始下雨应立即关闭室外用电总闸。

六、现场堆放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良好的`现场堆放秩序;

必须保持良好的现场堆放秩序,形成结实无障碍的通道,不允许随意放置尖锐物品。

2、构件应堆放平稳;

确保构件不倾斜、不失稳,必要时应设置斜撑。

七、吊装工艺措施安全管理规定

1、形成刚性框架;

必须形成稳定的刚性框架,即形成柱间支撑,剪刀撑后,方可进入其他轴线安装。

2、屋面系统应固定;屋面系统部立即安装的应采取固定措施。

八、物料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1、车旁及吊件下严禁站人;

起吊时,严禁站在车旁或吊运物之间。

2、卸货应有稳妥方案;

必须有现场指挥员确定卸货方案,要选用合格的钢丝绳和吊钩,巡视平衡状态,如果发现不平衡状态,应立即停止卸货。经商讨确定安全稳妥的方案后,在严密监视下实施。

3、起吊时精神高度集中;防止撞到人或物。

4、装卸货应有稳妥方案;

装货时应有专业指挥员制定详细的装货方案,必要时制作牢固的存放架。抬运时,应控制抬货重量。抬运面积较大物品时应防止突然倾覆。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6

为确保钢结构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材料质量控制:所有原材料、构配件须经严格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后方可使用。

二、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标准、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质量要求。

四、质量检验制度:设立专职质检员,对关键节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无质量隐患。

五、质量奖惩制度:对质量优良者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六、持续改进制度:通过质量分析会、质量评审等方式,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控,确保钢结构工程质量稳定可靠,满足用户需求和期望。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1、厂工艺技术组负责钢球的工艺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钢球消耗管理,钢球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检查落实钢球补加量的调整等。

2、车间负责钢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计划管理、库存管理、添加管理、消耗统计上报、球磨机装球的'测量等。

二、相关规定

1 、钢球计划管理:

车间必须于每月5日前把下月的钢球计划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到厂机电组,必须注明到货时间。

2、入厂钢球检验:

由厂设能组与车间相关人员进行外观验收及数量与规格的核实,钢球入库时,必须按不同规格分仓堆放,挂明标牌并注明库存量(每天一次)。

3、钢球添加及初装球管理:

①厂和车间必须设专人管理,钢球的装补由厂工艺技术管理组下达指令,车间按要求执行。如生产急需,车间可以决定调整当天的钢球补加数量及规格,但事后必须报厂工艺技术管理组。

②补加球规定:每天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补加,各种钢球的补加量应秤重,不允许以个数计算补加量;

③更换I段球磨机衬板时,必须清球,并做好台帐,碎球严禁倒入一段磨机,得到厂工艺组的同意后,碎球可以添加到II段或III磨。

④ I段磨初装球量多少必须得到技术副厂长同意,所装球量必须进行称量,不允许估算;II、III段磨初装球量由车间决定,但必须得到厂工艺组负责人同意。

4、钢球测量管理

①钢球查对表以工艺组下发的为准。

②一般情况下,格子型球磨机要求每月测定一次,因生产需要,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测量;溢流型球磨机只要有停车机会原则上必须进行测量,根据测球情况以检查补加量是否合适、钢球质量是否存在问题。

③充填率规定如下:一段磨:I系列30—38%;II系列35—40%;III系列38——43%;二选厂37——41%。二段磨35—41%。三段磨33—40%。如不在此范围内,必须及时通知厂工艺组,厂工艺组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④测量球磨机球量时,I段磨原则上通知工艺组负责人参与测量,如车间测量,必须在盖磨门前把所测球量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工艺技术组负责人,II、III段磨由车间自行测量,测量结果必须在当天上传给技术副厂长、工艺组负责人邮箱中。

⑤更换衬板前需要对球量进行测量,其中I段磨装球后必须测球,以校核查对表的准确性。

5、基础管理规定

①钢球消耗统计上报:钢球消耗统计表(书面)上报时间为每月24日14:00前;12月份为27日14:00前。

②厂部工艺技术管理组及车间应建立相应的钢球管理台账。厂工艺组需要建立的台帐为各球磨机钢球每月单耗台帐;车间需要建立的台帐为:钢球测定台帐、钢球库存与使用台帐、钢球补加前后磨机电流记录台帐、月度钢球消耗台帐。

③工艺管理组每月需要对车间钢球管理台帐进行检查。

④厂及车间技术员需要根据处理能力及细度和电流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对球磨添加量进行调整。

钢结构质量管理制度 8

钢水罐、铁水罐、半钢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转运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维护与检查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经常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养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大罐装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罐耳轴或使吊车长期超负荷吊运而损坏。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在罐体或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或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体应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铁、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2.责任分工(按使用单位)

(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铁水罐、半钢罐、钢水罐的使用和维护,并对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

(2)大罐使用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大罐的使用情况,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及时报生产部鉴定处理。

(3)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使用车间有关人员参加,对大罐及耳轴进行全面检查。

(4)生产部负责每年联系钢研究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5)大罐产权归使用车间,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对大罐的安全使用。机动科负责大罐的日常检修及备品备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