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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管理制度(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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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管理制度(通用5篇)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课题管理的组织

1、教科处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课题立项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第四条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与外单位协作的课题,凡以本校为主的,亦可由本校教职员工提出申报。

4、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课题的申报和审批

1、课题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议定书》,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采用的方法,所具备的条件、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协定书》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科处。

2、教科处接受申报后,主持召开课题论证会,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作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询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评审组评议审批,批准的课题列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3、课题批准后,教科处将《议定书》加盖公章,一份发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一份留教科处存档。

4、课题批准立项后,同一课题又申请到了更高级别的课题,应在两个月内报教科处备案,该课题的管理、鉴定,经费等不由教科处负责,但该课题享受学校奖励。

第六条课题的管理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报告,向教科处汇报进度,教科处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处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议定书》里的有关条款,无故不执行《议定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处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处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第七条课题的经费

1、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室审批,教科处审核。

第八条成果的鉴定

1、由教科处根据鉴定成果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

2、到了课题结题阶段,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归档和财物清理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对取得的成果作出自我鉴定并送教科处。

3、教科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鉴定小组,召开鉴定会,作出成果鉴定报告。

4、将研究成果的评语填写在《申请议定书》内,存入科研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成绩和评奖的依据。

第九条成果的奖励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经评审得以结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具体见“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件”)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2

百豪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一、根据《规程》精神及本园实际制定教科研专题,并本着“普遍问题集体讨论,重点问题小组讨论,个别问题及时研讨”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二、年级教研组根据本年龄班幼儿特点和实际水平,每年确定一个科研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年底要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

三、课题教研组根据本课题实施情况,每年确定阶段计划,并积极开展实践研究,年底要写出阶段性总结。。

四、教务处、各教研组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教育理论专题讲座,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保证充足的`教科研活动时间。

五、及时推广和交流教研试点观摩活动中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园的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对于在省、地、市、交流的具有一定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论文或教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六、教师必须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对于勇于承担教研试点及观摩活动并且效果显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主管领导在教研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教研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3

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全园性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和年段经常性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开拓创新,观摩后由园教研组或年段教研组组织观摩、研讨、反思,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2、围绕园课题,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和园本培训活动,每班教师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情况,选择研究子课题,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教研成果(经验总结、案例、反思、论文等),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3、每月组织两次课题研究研讨会和两次年段专题研讨例会,每月开展2-3次实践观摩研讨活动,每月一次课题研究案例评选。

4、对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区级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教育活动设计,给予奖励,并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5、带教教师每月指导新教师、挂教教师两个半日的教育活动,新教师、挂教教师要及时做好备课、修改教案、反思等文字材料,并且期末要作为个人成长材料存档。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4

一、教科研资料是指本校在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类经验和成果材料,以及上级单位针对本校教科研工作而颁发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

二、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在工作中产生和形成的成果资料是学校集体智慧的.结晶,实行科研处集中收集整理,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资料的归档范围:

1.本校有关教科研的各级各类集体荣誉。

2.本校教师研究的课题资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本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讲课比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4.本校教师获得的教科研荣誉证书。

5.本校讲评课资料及各种交流培训活动资料。

6.我校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资料。

7.我校出版的《教育科研报》资料。

四、教科研资料的整理、保管及利用

1.教科研资料分类整理,再按不同年度分别归档。

2.本校的集体资料由科研处分类统一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科研资料,需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批注和涂改。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科研立项奖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2.自筹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二)教科研成果奖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 层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0 4000 3500

省级 3500 2500 20xx

市级 20xx 1000 500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为依据,无合同书的以申请书为准。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 奖励标准(元/万字) 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 200 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 150 20xx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