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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厂管理制度(通用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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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

水厂管理规章制度 1

1、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必需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地下水源取水点与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2、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水厂生产区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单位生活用水,严禁施用剧毒性或高残留性农药,严禁设立有毒物品仓库,堆栈和堆放垃圾、废渣、粪便。

3、净水所用设备、压力罐、水塔等,运用前必需清洗、消毒,运用中定期冲洗排污,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供水管道及防腐蚀涂料必需无毒无害,新安装水管应冲洗消毒,水质合格方可供水。

5、水厂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参与管水工作。

6、管水人员必需仔细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限制出厂水水质。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厂的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质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水厂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工,旨在通过科学、民主、权威、公正、高效的原则,实现水厂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水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设立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生产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成立生产管理小组,由水厂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水厂的生产计划、生产过程和水质监控等管理工作。同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生产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水厂应当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生产。生产计划应当合理、科学、可行,考虑到水质要求和市场需求,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量和市场需求的匹配。

第六条 生产计划应当明确任务分工,责任明确,人员到岗。生产计划应当定期评估和审核,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进行改进。

第四章 生产过程管理

第七条 水厂生产过程应当安全、高效、规范。制定并执行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要求和步骤。

第八条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所有生产数据和运行情况,以备查阅。

第九条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同时,建立质量检测体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对生产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并记录和保存所有质量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水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细则,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水质污染和事故发生,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章 质量与奖惩

第十三条 水厂应当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水质安全。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明确奖惩范围和标准。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色完成任务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生产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水质不达标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水厂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 建立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生产管理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水厂。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水厂领导的批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管理制度 3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水厂管理员守则

1、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本岗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水户服务。

3、搞好工程运行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

4、按时完成工程检查和维修工作。

5、搞好水厂环境卫生和庭院美化。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水质检测制度

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及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

2、水质检测和监测单位委托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水质化验单)送县农饮办公室作为供水的依据。

3、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4、工程建设期间水质检测范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要分别检测。工程运行期间水质监测,要建立日常水质检测网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检测两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样。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

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要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

水源保护及安全操作制度

1、要建立有效的水质监督体系,明确供水水源保护区和管理范围。同时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参与保护水源。

2、水源井、陂坝、水库设专人管理,在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粪便、垃圾、废渣等,引泉可采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提取河水作为水源点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准堆放废渣、垃圾等污染水域水质的弃物。

3、供水深井电泵启动前,认真检查输电线路及室内各电器件、三相电源,未发现问题时方可启动。

4、深井电泵启动后,不能离岗,防止电源缺相烧毁电泵。

5、高位水池的顶盖和出入孔及围栏要经常上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人、畜对水质的污染。

6、供水管网发生断裂漏水,要及时关闸停水,待修复后再开闸供水。

水厂卫生制度

一、厂区卫生

1、厂区内必须保持清洁,无积水,每日进行一次小清扫,每三日进行一次大清扫。

2、厂区内垃圾应封闭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应进行密封,并经常冲洗,厂区不得有异味。

3、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各种杂物。

4、厂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5、厂区内的花草树木要爱护,不得随意破坏。

6、厂区内部卫生由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二、个人卫生

1、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

2、水厂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换衣。

3、水厂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如感冒等,严禁进入生产区。

供水管理制度

1、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2、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3、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恶意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4、水厂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5、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6、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7、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了规范水厂的运营和管理,确保供水安全、稳定、高效,特制定本水厂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1. 水厂设立厂长,负责全面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水厂的正常运营和供水安全。

2. 水厂下设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3. 生产部负责水源的采集、处理、储存和供水工作,确保供水质量符合标准。

4. 技术部负责水厂的技术支持、设备维护和更新工作,保障水厂的技术水平。

5. 供应部负责水厂所需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6. 财务部负责水厂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资金调度工作,保障水厂的财务安全。

7. 行政部负责水厂的人事管理、员工培训、行政后勤等工作,为水厂的日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三、工作流程与操作规范

1. 水源采集:根据水源地的水质情况,制定合理的采集计划,确保水源的安全可靠。

2. 水处理:采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对原水进行净化处理,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储存与供水:建立科学的储存和供水系统,确保供水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设备维护:定期对水厂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四、安全管理

1. 水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水厂的安全生产。

2. 水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 水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水质监测与质量控制

1. 水厂应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水源、处理过程、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 水厂应制定水质控制措施,对不合格的水源和处理过程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供水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水厂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水质标准和监管要求,不断提高水质管理水平。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水厂管理层所有。

水厂管理制度 5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管理规章制度 6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管理制度 7

水厂管理制度是确保水资源有效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保障水质安全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员工行为,优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保证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水厂能够实现有序运营,预防潜在风险,及时解决问题,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

内容概述:

1. 安全管理:涵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施安全。

2. 水质管理:规定水质监测频率、标准和处理方法,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3. 生产运营管理:设定生产计划、调度规则和维护保养制度,保证供水稳定和高效。

4.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5. 财务管理:制定预算控制、成本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实现经济运行。

6. 环保管理:推行节能减排措施,遵守环保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

7.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防止法律风险。

水厂管理制度 8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避免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现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纯净水厂处罚

(一)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水中长绿苔、有异物等)根据质量投诉,每出现一次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处罚:

1、车间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每次罚款50元,记小过一次。

2、班长、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灌装操作人员每次罚20元,记小过一次。

3、接收桶、人工刷桶、封口、贴标、运输人员每人罚10元,记小过一次。

(二)洗桶不干净、贴标不合格、旧标不更换、封口不合格、生产日期贴标不牢、工作环境脏乱。每人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三)穿工作服出生产车间、上班时间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工作不细心、不认真、不按规定操作每道工序者,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10元,记下过一次。

(四)保管员发错和记错数量者,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者,每人每次罚10———100,严重者或教育不改者和蓄意闹事者将给予除名,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记小过,大过直接开除。

(七)处罚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二、纯净水厂奖励

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对下列人员给予奖励:

(一)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罐装操作人员各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二)接收桶、刷桶、封口、运输人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三)记帐无差错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四)生产质量高,产量高,环境卫生好,员工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临时工作,记小功一次。

(五)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收桶、洗桶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接受空桶,从源头控制不合格桶进入灌装。

二、根据空桶卫生情况,分类清洗,不得随意减少工艺过程。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不准不洁净的桶流到下道工序,节约用水。

四、洗涤工具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水厂管理制度 9

桶装水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产品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每一滴水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优化流程和设备管理,降低损耗,提高生产效率。

3. 维护企业形象:良好的客户服务和环保政策有助于塑造企业形象。

4. 防止事故风险:明确的。安全卫生规定能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健康。

5. 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水厂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为规范水厂管理,确保水质安全,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水厂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全体员工及参与水厂运营的相关人员。

二、组织与职责

1. 水厂设立厂长,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水厂运营工作。

2. 水厂设立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水厂正常运营。

3. 水厂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供水安全。

三、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

1. 水厂应定期对水源地进行巡查,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止污染。

2. 水厂应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原水、处理水、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水厂应建立水质异常处理机制,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四、生产运行管理

1. 水厂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供水需求。

2. 水厂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水厂应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理,确保供水安全。

五、安全与卫生管理

1. 水厂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 水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水厂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六、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

1. 水厂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确保财务安全。

2. 水厂应定期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和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七、监督与考核

1. 水厂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运营合规。

2. 水厂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员工,促进员工自我提升。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水厂所有,如有争议,由厂长负责解释和裁决。

水厂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为规范水厂运营,确保水质安全,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水厂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

1. 水厂设立厂长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质量检测部、设备维护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工作。

三、生产管理

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活动,确保供水质量和水量满足需求。

2. 严格执行国家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水质安全。

3.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监控和调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四、安全环保

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水厂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2. 定期对水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加强水厂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维护生态平衡。

五、质量检测

1. 质量检测部负责水质的日常检测和监控,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 定期对水源、生产过程、供水管道等进行水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建立健全水质档案,记录水质数据,为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六、设备维护

1. 设备维护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新,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故障率。

3.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维修记录,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七、财务管理

1. 财务部负责水厂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2. 制定财务计划,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 建立健全财务档案,记录财务数据,为决策提供支持。

八、员工培训与考核

1. 水厂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2. 设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激励优秀员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1. 水厂应定期向公众公布水质信息、生产运行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水厂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厂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水厂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为规范水厂运营,确保供水安全,提高供水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 厂长:负责水厂的全面管理,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监督执行、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2. 技术部:负责水质监测、设备维护、技术改造等工作,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生产部:负责水源调度、水处理、供水等工作,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4. 财务部:负责水厂的'财务管理,包括成本核算、费用报销、预算编制等工作。

5. 安全部:负责水厂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检查、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制定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1. 水源调度:根据供水需求和水源情况,制定合理的调度计划,确保水源供应充足。

2. 水质监测:定期对水源、生产过程及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水处理: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对原水进行处理,去除杂质和有害物质,提高水质。

4. 供水:按照供水计划,将处理后的水输送到用户,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四、安全管理

1. 定期对水厂设备、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减轻损失。

五、考核与奖惩

1.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水厂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员工,督促后进员工。

2.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水厂厂长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水厂管理制度 13

水厂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水质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和严格的质控,确保出厂水的卫生安全。

2. 提升生产效率:标准化流程减少错误,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停机时间。

3. 控制运营成本:有效维护和能源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保护员工安全:强化安全意识,防止工伤事故,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5. 保证合规运营:遵循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水厂管理制度 14

为维护好水厂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完善水厂管理体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水厂经济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上班时间:

早班:8点——16点(2人)

中班:17点——24点(2人)

夜班:0点——8点(1人)

1、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对水厂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若发现情况,需向交班人员报告,交接班人员双方协商后进行排除。

3、值班人员需掌握好进水流程和水质变化情况,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投药剂和消毒处理。

4、严禁在上班期间饮酒、酗酒。

5、当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保障水厂安全和供水安全。

6、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制水流程,保证供水池水位正常。

二、劳动纪律

1、水厂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带小孩上班。

2、水厂生产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小孩严禁入内。如果不遵守本规定,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3、加强职工劳动纪律考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班、顶班。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4、白天值班人员根据反应池的运行情况进行清洗。

5、职工无故迟到、早退、带无关人员及小孩上班,每查实一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上班时间睡觉,查实一次罚款30元,查实两次罚款60元。

6、职工无故缺勤都按旷工处理,不得用请假、补休等方式代替。

7、职工每月出勤率要在25天,工资与出勤率挂钩。

8、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按旷工处理。

9、职工因病、因事等要向领导请假,必须持有领导审批假条,正常休假必须向负责人办理手续,经过批准后方能休假,未经批准的和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10、职工旷工半天至一天,停发当月工资;旷工两天待岗处理。

11、按国发59号《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本厂有权给予除名。

12、必须加强考勤制度,每月在26日将考勤表报送水厂办公室,考勤表要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如虚、假、瞒、报,经查实扣罚考勤员100元。

13、要不定期抽查进行考核水厂职工劳动纪律,查实违规现象当月作出处理。

14、职工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等,经查实按待岗处理。

水厂管理制度 15

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及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2、水质检测和监测单位委托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水质化验单)送县农饮办公室作为供水的依据。

3、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进行评价。

4、工程建设期间水质检测范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要分别检测。工程运行期间水质监测,要建立日常水质检测网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检测两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样。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

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要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水厂管理制度 17

水厂管理制度是确保水处理设施高效、安全运行的关键,它涵盖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生产管理:规定水源选取、制水工艺流程、水质监测及调度控制等,确保供水稳定且符合标准。

2. 质量管理:制定水质检测标准和程序,确保出厂水质量达标,同时监控供水系统的运行状况。

3.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更新改造等,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 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规章制度,进行风险评估,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5. 人员管理:涉及员工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专业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6. 环境管理:关注环保标准,实施废水处理和废弃物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 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不受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自来水厂(以下简称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水厂地下水源地所在区、县的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本办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下水源保护区内核心区的管理,并协同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全面实施。规划、国土资源和卫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水厂地下水源的水质,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监测管理。

第五条 根据各水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貌以及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划分核心区、防护区和主要补给区。本市现有各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分区范围详见附表。第六条 在核心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取水构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

(二)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三)禁止挖设渗坑、渗井、污水渠道。

(四)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地下水源的行为。

第七条 在地处浅层水的水厂(水源三厂、四厂、七厂、八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除居住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新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原有企业、事业单位要修建污水户线、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二)禁止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明渠、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已排放的,必须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限期修建污水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三)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废弃物堆放场站和转运站。已有的场站,要限期搬迁。居民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

(四)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五)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区,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六)厕所以及农村畜禽养殖场、晒粪场、积肥场、粪池、化粪池等必须有防渗漏措施。在地处深层水的水厂(水源一厂、二厂、五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本条第(二)、(四)项规定。

第八条 在主要补给区内,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护地下水源的补给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石棉制品、硫磺、电镀、制革、造纸制浆、炼焦、漂染、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磷肥和染料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生产项目。

(二)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建立转运站的,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和防治其它污染的。措施。

(三)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四)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五)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新建居住小区,要修建污水管道。禁止用渗坑、渗井以及明沟、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

第九条 各区、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措施。

第十条 对保护水厂地下水源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制止,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或清除污物,并令其赔偿损失。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水厂管理制度 19

1、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2、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3、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恶意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4、水厂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5、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6、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7、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管理制度 20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水厂管理员守则

1、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本岗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水户服务。

3、搞好工程运行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

4、按时完成工程检查和维修工作。

5、搞好水厂环境卫生和庭院美化。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水质检测制度

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及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2、水质检测和监测单位委托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水质化验单)送县农饮办公室作为供水的依据。

3、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进行评价。

4、工程建设期间水质检测范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要分别检测。工程运行期间水质监测,要建立日常水质检测网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检测两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样。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

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要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

水源保护及安全操作制度

1、要建立有效的水质监督体系,明确供水水源保护区和管理范围。同时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参与保护水源。

2、水源井、陂坝、水库设专人管理,在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粪便、垃圾、废渣等,引泉可采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提取河水作为水源点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准堆放废渣、垃圾等污染水域水质的弃物。

3、供水深井电泵启动前,认真检查输电线路及室内各电器件、三相电源,未发现问题时方可启动。

4、深井电泵启动后,不能离岗,防止电源缺相烧毁电泵。

5、高位水池的顶盖和出入孔及围栏要经常上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人、畜对水质的污染。

6、供水管网发生断裂漏水,要及时关闸停水,待修复后再开闸供水。

水厂卫生制度

一、厂区卫生

1、厂区内必须保持清洁,无积水,每日进行一次小清扫,每三日进行一次大清扫。

2、厂区内垃圾应封闭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应进行密封,并经常冲洗,厂区不得有异味。

3、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各种杂物。

4、厂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5、厂区内的花草树木要爱护,不得随意破坏。

6、厂区内部卫生由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二、个人卫生

1、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

2、水厂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换衣。

3、水厂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如感冒等,严禁进入生产区。

纯净水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目的

为加强纯净水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的纯净水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纯净水厂内所有与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相关的活动及人员。

三、人员管理

1. 健康管理:所有从事纯净水生产、加工、销售等直接接触产品的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若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调整工作岗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 培训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新员工入职时需接受不少于__小时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在职员工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__小时。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卫生标准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存档。

四、生产过程管理

1. 水源管理:对水源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立水源防护制度,在水源周围设置明显的防护标识,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2. 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使用有故障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

3. 生产工艺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控制好各生产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如杀菌温度、时间等,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和添加剂。

五、质量管理

1. 检验管理:设立独立的检验室,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设备,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检验。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半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2. 留样管理: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__瓶,留样时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留样应存放在专用的留样室内,留样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六、储存与运输管理

1. 储存管理:成品应储存在专用的成品仓库内,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产品储存要求。成品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2. 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和损坏。严禁将产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七、投诉与召回管理

1. 投诉管理: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应在__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消费者。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召回管理: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当发现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召回问题产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召回的产品应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制度由纯净水厂负责解释和修订。

水厂管理制度 23

1、要建立有效的水质监督体系,明确供水水源保护区和管理范围。同时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参与保护水源。

2、水源井、陂坝、水库设专人管理,在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粪便、垃圾、废渣等,引泉可采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提取河水作为水源点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准堆放废渣、垃圾等污染水域水质的弃物。

3、供水深井电泵启动前,认真检查输电线路及室内各电器件、三相电源,未发现问题时方可启动。

4、深井电泵启动后,不能离岗,防止电源缺相烧毁电泵。

5、高位水池的顶盖和出入孔及围栏要经常上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人、畜对水质的污染。

6、供水管网发生断裂漏水,要及时关闸停水,待修复后再开闸供水。

水厂管理制度 24

各驻地监理办和全体监理人已按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开展建立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各工序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为。

第一节 施工安全管理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 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就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 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应对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建立检查管理记录台帐。

3、 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 施工、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题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 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 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 施工现场选择上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他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 生产、盛会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20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 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 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 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 场地清理、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枝上断树干。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 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 施工之前应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 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 边坡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到位。

4、 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 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 施工中土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位置指挥。

8、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 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 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 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 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坡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图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在提铲倒车。

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的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4、 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 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 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 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 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止排除故障, 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专项油缸能自由动作。

第二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 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二、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三、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

四、 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五、 在三相四线中性界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 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七、 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尽量保持三相平?。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 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九、 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少于50cm。

十、 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十一、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二、 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 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撤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备。

2、 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 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 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 电动振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振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 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7、 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三、 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 混凝土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 泵送前应先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 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 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 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 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 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 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四、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 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 项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 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 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 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木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 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 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 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 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五、预应力张拉规定

1、 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 锚环及锚塞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 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 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 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 在已拼接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 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 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 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鞘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 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 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筑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六、脚手架安全规定

1、 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 门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联系和剪力支撑。

3、 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 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过。

5、 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 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 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和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 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七、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 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 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 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 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在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 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 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 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式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八、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1、 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 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 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 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锯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 元盘踞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

6、 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上手不得继续推进。

7、 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木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 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指严禁放在木节上。

9、 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5mm。刨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 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方能进行,防止台面和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 平面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2、 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祸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3、 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 cm时须垫衬托板。

十九、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 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 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 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束切割。

4、 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登攀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5、 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匀造成事故。

二十、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 电焊

(1) 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 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点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 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 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品代替地线。

(8) 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 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 气焊

(1) 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配有另面可靠的防回火按群装置。

(2) 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交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 乙炔气管用后须清除管内积水,交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 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支应找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桶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5

为了确保水厂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水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等为小组成员。

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主管单位检查、厂安全管理小组检查和班组自查。

检查内容涵盖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物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等。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并限期解决。

4. 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严肃处理并上报。

5. 特殊工种管理:

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水质管理

1. 水质检测与监测: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水质检测和监测。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2. 水源保护:

设立水源保护区,并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水源安全。

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维护,防止污染。

3. 制水与供水管理:

制水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制水过程安全卫生。

加强水质消毒工作,正确确定药物投放量,防止浪费和污染。

三、设备管理

1. 设备维护与保养:

对生产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并严格审批安全措施。

2. 安全操作规程:

在安装维修施工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安全装备。

开挖管沟、管井应设置警示性标志,划出安全区域。

四、环境卫生管理

1. 厂区卫生:

厂区内必须保持清洁,无积水,定期清扫。

垃圾应封闭存放,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应密封并经常冲洗。

2. 个人卫生:

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讲究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严禁进入生产区。

五、其他管理

1. 防洪、防盗、防火管理:

加强防洪、防盗、防火管理,确保供水设备完好无损。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节能降耗:

尽量减少水资源浪费,降低水资源漏失率。

降低单位能耗,提高生产效益。

3. 用户服务:

树立为农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指导思想。

加强用户服务,及时解决用户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

水厂管理规章制度 26

1、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必需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地下水源取水点与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2、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水厂生产区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单位生活用水,严禁施用剧毒性或高残留性农药,严禁设立有毒物品仓库,堆栈和堆放垃圾、废渣、粪便。

3、净水所用设备、压力罐、水塔等,运用前必需清洗、消毒,运用中定期冲洗排污,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供水管道及防腐蚀涂料必需无毒无害,新安装水管应冲洗消毒,水质合格方可供水。

5、水厂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参与管水工作。

6、管水人员必需仔细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限制出厂水水质。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水厂生产安全、高效、环保运行,保障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及地方饮用水卫生标准,特制定本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操作人员、水质检测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等。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水厂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 生产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下设生产部、水质检测部、设备维护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生产流程顺畅。

第四条 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组织日常生产活动,监控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五条 水质检测部负责原水、过程水及出厂水的全面检测,建立水质监测档案,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水质情况,确保水质安全。

第六条 设备维护部负责生产设备、管道、泵房等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章 水质管理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

第九条 加强原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不合格水源进入生产流程。

第十条 实施全过程水质控制,对制水、净化、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水质稳定。

第十一条 定期清洗消毒水处理构筑物、管道和储水设施,防止二次污染。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装日期、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 实行设备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大修,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 对老旧、低效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 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操作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 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激励员工不断进步。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肃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厂厂长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水厂的生产安全和水质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 28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10、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严格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12、计划编制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

13、严格审查并落实污水处理厂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5、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