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管理制度精选6篇》
突发管理制度(精选6篇)
突发管理制度 篇1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突发管理制度 篇2
管理区域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其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组织保安员进行突发事件处理的培训。
2.2提高保安员处突能力,负责现场指挥、督导,并根据情况跟进处理善后工作。
2.3重大事件立即向上级汇报,特殊情况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3、工作指引
3.1执勤中发现住户斗殴的处理
当班保安员在管辖区域内发现住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3.1.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1.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保护目标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1.3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3.2住户家中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处理
3.2.1值班保安员应迅速向保安班长(主管)、管理处、公司保安部和公安机关报案。业主受侵害的财务是否已买保险,提醒住户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3.2.2当班保安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把整个现场保护起来,在公安人员到场之前,禁止人员进出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证据的收集。
3.2.3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记录。
3.2.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3.3盗窃案的处理
3.3.1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并立即报告。当班保
安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各出口保安员严密监控,防止罪犯逃跑。抓获罪犯后,要连同证物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3.3.2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做出详细报告。
3.3.3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交给公安人员处理。
3.4遇到抢劫案的处理
3.4.1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
3.4.2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
3.4.3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堂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撕,要看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公司保安部和公安机关,同时可拨'110'报警。
3.4.4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应该戴手套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3.4.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3.4.6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3.5遇到醉酒或精神病患者滋事的处理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因此,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保安员处置方法是:
3.5.1进行劝阻或阻拦,首先让其离开保安目标范围。
3.5.2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5.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保安目标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6执勤时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
保安员在执勤时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分子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3.6.1立即报告当班班长(保安主管)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值勤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3.6.2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6.3若发现与通缉、调查的人员(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3.7善于观察,发现不善的来访者应先知会业户,若业户不愿见,可禁止其进入。
4、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相关保安方面的法律、法规
突发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环境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根据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潜在的环境事件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x市滨海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潜在的环境事件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条应急管理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因素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第三条应急管理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公司应急机构由指挥管理中心、救援队伍、技术支持队伍和相关保障队伍组成。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运行机制
公司积极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到环境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分为以下级:现场级、公司级、一般(ⅳ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
当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影响)破坏的突发事件时,无论事发原因如何、事故影响程度大小,也无须等待事故等级认定结果,都要及时进行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和应急人员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对重大环境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ⅳ级以上环境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本制度其它考核项目以月为考核单位,每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发布月度考核通报。
第五条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应急培训和演练
应急处置队员每个季度参加1次专业应急处置培训,本公司员工每半年参加1次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培训,每次培训完毕,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将应急培训内容、方式做好记录。
根据公司特点和主要危险源,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演练及专项演练(主要包括储罐区或管线内燃料油、柴油等发生泄漏或火灾),演练活动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设立演练小组和工作小组,参演者在演练结束后提交总结,公司应急办公室对总结和演练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突发管理制度 篇4
一、为提高公司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水平,在事故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须建立突发事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突发事件以及救援元编制原则:
①应紧密结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盗、防破坏、防地质灾害等特点,内容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②救援措施、避险要领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③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三、突发事件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①目的.和意义
②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经营品种、规模等内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运输车辆情况;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突发事件救援器材“装备和救援人员状况、库区布局示意图”、救援保障和条件
③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可参照安全评价与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确定;
④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险分析;
⑤突发事件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⑥突发事件救援的响应与处理措施;公司应根据危险源辨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相关的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理措施。
⑦需要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以及联络电话,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挥部主要人员、上级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电话。
⑧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包括突发事件演练、考核与培训、物资保障、队伍保障、设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关内容。
四、突发事件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有关副职、职能部门领导为指挥机构成员,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允许监管)。
五、为突发事件救援配备的装备不应移做他用,应保持完好、有效。
六、消防、防护、救援等应与本地有关单位保持良好联系。
七、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救援,要求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
八、公司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的突发事件救援演练,并形成响应的演练记录、照片和演练总结。
九、企业应根据突发事件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预案中规定的机构、责任制、报警系统、预防措施、演练记录、救援设施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根据人员变动和公司情况变化,适时修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组织。
突发管理制度 篇5
1.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为原则,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和教育,全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
2.积极参加医院和药房组织的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熟悉应急程序和方法。努力学习急救药品知识,为临床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3.认真落实医院的'相关紧急事件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按医院指派的任务,参加拟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的药品保障方案。
4.药品采购应做好急救药品的储备工作,健全急救药品的供给系统,熟悉国家和所在地《药品存储库发放方案》,随时准备执行应急药物保障任务。
5.药房、急诊室设专人负责急救药品的管理。做好急救药品的储备、保管、定期养护和更换工作。急救药品应做到“定人、定物、定位”管理。
6.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逐步制订不同的应急方案,建立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
7.药学人员应注意急救药品知识和经验的积累,能够对常见的传染病、急性中毒的药物急救和治疗提供药学信息咨询。
8.值班人员遇突发事件应对事件的内容、性质、影响面、严重程度、医院采取的紧急控制措施、控制效果、发展趋势等进行全面了解,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并对是否需启动相应的预案提出建议。
10.药房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药学部突发性紧急事件的药事管理应急体系》的有关规定。
突发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环境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潜在的环境事件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章应急管理原则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因素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五条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第四章应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公司应急机构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章运行机制
第八条公司积极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到环境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第九条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分为两级:地区级(i级)、公司级(ⅱ级)。
第十条当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影响)破坏的突发事件时,无论事发原因如何、事故影响程度大小,也无须等待事故等级认定结果,都要及时进行汇报。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和应急人员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二条对重大环境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第十三条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环境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四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十五条应急救援人员由年纪轻、业务技能熟练的骨干员工组成,每年都要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一线员工,针对可能出现的事件情形进行一次演练。
第十七条演练结束后,应急演练小组及时进行总结,评价演练效果,落实改进措施,不断完善预案。
第八章奖惩
第十八条对应急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为严肃抢救纪律,保证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应制定处罚制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